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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司年度股东大会需2名律师见证吗
是的。上市是需要特别小心的,需要经过很多部门,很多业务的办理才能可以的,而且最重要的一项必须是律师鉴定和见证,而且律师鉴定和见证有很多相关的规定,以下看见证的相关规定。
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07年制订)
第二条中律师见证是指律师应客户的申请,根据见证律师本人亲身所见,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依法对具体的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一种活动。
第十六条中接受客户委托后,所里应指派两名律师进行见证工作。
新三板律师们提示:新三板挂牌中的律师鉴证和见证是律师提供服务过程中的业务之一,见如下规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
第五条 申请时股东人数未超过 200 人的股份公司报送申请文件应提交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申请时股东人数超过 200人的股份公司报送申请文件应提交原件一份(单行本)。每次报送书面文件的同时,应报送一份与书面文件一致的电子文件( WORD、 EXCEL、 PDF 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格式)。
申请挂牌公司不能提供有关文件原件的,应由申请挂牌公司律师提供鉴证意见,或由出文单位盖章,以保证与原件一致。
第六条中申请文件所有需要签名处,均应为签名人亲笔签名,不得以名章、签名章等代替。申请文件中需要由申请挂牌公司律师鉴证的文件,申请挂牌公司律师应在该文件首页注明“以下第 XX 页至第 XX 页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和签署鉴证日期,律师事务所应在该文件首页加盖公章,并渣顷帆在第 XX 页至第乎世 XX 页侧面以公章加盖骑缝章。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
第二十九条中挂牌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在会议结束后两个转让日内将相关决如雹议公告披露。年度股东大会公告中应当包括律师见证意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时,应当由律师见证,并由律师解释该文件的内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充分理解后签字。
其中,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意见主要内容应包括: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律师办理遗嘱见证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办理遗嘱见证业务操作指引,是中华律师协会为了指导律师承办继承业务,指导律师从事继承业务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指引。具体内容律师见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促进律师办理有关遗嘱见证的非诉讼法律业务,提高律师办理专业业务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供律师在办理法律业务时作参考。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律师遗嘱见证是指律师应遗嘱人的委托,根据见证律师本人亲身所见,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依法对遗嘱人所立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一种活动。
第四条 律师遗嘱见证的时间应当是被见证的法律行为发生之时。律师见证的空间应当是律师本人在见证时视眼所能见到的范围。
第五条 从事遗嘱见证工作的律师必须具备律师资格,并持有律师执业证。遗嘱见证应当由两名律师共同办理。
第六条 律师办理遗嘱见证的基本原则
(一)直接言词原则,即仅能就律师本人视眼(亲自)所见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法律事实进行证明律师见证工作细则;且仅对遗嘱见证的当事人和相关人员(本人)用言词形式当面陈述的法律事实进行证明。
(二)真实合法原则,即真实的反映和客观的确认正在发生的法律行为,查清与见证遗嘱有关的所有相关法律法规、规早困章,防止出现因工作失误或未能发现导致的足以引起遗嘱无效的法律瑕疵。
(三)回避原则,即律师不得办理与本人、配偶或本人、配偶的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遗嘱见证业务。
(四)记录原则,即对遗嘱见证全过程和所有直接的、言词的陈述做书面记录,提高遗嘱见证过程的可证明性。
(五)保密原则,律师对委托人申请办理的遗嘱见证事务,应当保守秘密。
第二章 签订专项事务服务委托合同
第七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进行收案审查,律师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或拒绝接受委托。
第八条 接受遗嘱人的委托应当制作收案谈话笔录,由遗嘱人签署。律师应当向遗嘱人告知我国《民法通则》、《继承法》中有关遗嘱和公民财产处分权利的规定,以及见证遗嘱的意义和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入谈话笔录。
第九条 遗嘱人应当与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签订专项事务服务委托合同,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 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 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 委托人不是遗嘱人本人的,还应提供遗嘱人签订的授权委托书;这里的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范围是委托律师对遗嘱进行见证而不是设立遗嘱。
(四)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 专项事务服务委托合同中应当逐项载明委托事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双方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章 文件材料的接收
第十一条 律师在接收需见证的遗嘱及相关的文件时,如必须接收原件,且遗空慎嘱人在移交时要求律师签收,则相关原件在归还时一定要由遗嘱人或其指定的工作人员签收。
第十二条 遗嘱人要求在见证后归还相关文件的,应制作文件交接及归还记录并由双方签收。
第四章 见证程序
第十三条 遗嘱是民事法律行为陆亏念,和合同、婚姻一样,其生效和无效的规则适用民事法律行为的原理,同时,有关遗嘱的形式和效力在《继承法》和继承法的司法解释中有进一步的规定。律师在遗嘱见证中提供服务的依据是《民法通则》、《继承法》、《民通意见》、《继承法的意见》和《律师见证工作细则》。
第十四条 律师遗嘱见证时应当坚持直接言词原则和笔录原则,当面询问本人并制作下列笔录:
(一)制作委托人谈话笔录,调查委托人是否为遗嘱人本人,及是否具有委托权限等内容;
(二) 制作遗嘱人谈话笔录,内容为了解遗嘱人的身份和能力,是否真实意思表示等,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三) 制作代书人、见证人谈话笔录,内容为了解代书人、见证人是否具有见证资格(见证人、代书人的资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了解见证的过程;
(四) 遗嘱见证活动中其他人的谈话笔录;
(五) 制作律师遗嘱见证活动自身笔录,内容为遗嘱见证的全过程,从时间、地点到程序方面制作律师见证的工作记录。
第十五条 律师要严格审查立遗嘱的过程,特别注意遗嘱人谈话笔录的内容:
(一) 遗嘱人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遗嘱人系老年人、间歇性精神病人、危重伤病人的,还应当记录其对事物的识别、反应能力;
(二) 遗嘱人的身份关系基本情况和家庭成员情况,包括其配偶、子女、父母及与其共同生活人员的基本情况;
(三) 遗嘱所处分财产的情况,是否属于遗嘱人个人所有,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
(四) 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
(五) 遗嘱人对其提供的遗嘱没有修改或补充的,遗嘱人应当在律师面前确认遗嘱内容、签名及签署日期属实。遗嘱人对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有修改或补充的,经整理誊清后,应当交遗嘱人核对并由其签名;
(六) 遗嘱人未提供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应当详细记录其处分遗产的意思表示;
(七) 是否指定遗嘱执行人及遗嘱执行人的基本情况;
(八) 应当询问的其他内容。
谈话笔录当场向遗嘱人宣读或者由遗嘱人阅读,遗嘱人无异议后,遗嘱人、见证人、律师在谈话笔录上签名。如果遗嘱人有特殊情况,应有针对性的采取办法,如存在遗嘱人年老体弱,遗嘱人为危重伤病人,遗嘱人为聋、哑、盲人或遗嘱人为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弱智者等的情形,律师在与遗嘱人谈话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十六条 建立了一套笔录体系后,律师根据笔录的内容从不同的方向收集下列证据:
(一) 对遗嘱要处分的财产状况进行必要的调查审核,要求委托人提供遗嘱要处分的财产的权属证明并审查;
上面所述的证明是指产权证、合同、发票、法院判决、调解书、仲裁文书、单位证明等可以证明财产权属的材料。遗嘱人对自己的财产及以后可能取得的财产权益做概括性处分的,可不提供产权证明;
(二) 审查遗嘱人的身体状况、身份关系基本情况和家庭成员情况的书面证明,审查遗嘱人出具的神志清醒,能够立遗嘱的医学证明书;
(三) 审查代书人、见证人(邻居、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的身份证明,审查见证人与遗嘱人及遗嘱继承人/受益人签署的无利害关系的声明书;
(四) 遗嘱人不会签名或者签名有困难的,应当以按手印方式代替签名,律师应当在笔录中注明。以按手印代替签名或者盖章的,律师应当提取遗嘱人全部的指纹存档;
(五) 提取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的笔迹并存档;
(六)审查间接的、辅助的证明材料和其他文件是否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视听资料和电子证据的使用。
第十七条 律师应当注意,除了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国务院所属部门规章外,还存在大量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及地方政府规章。这些地方法规及各类规章未必导致见证遗嘱无效,但可能导致当事人承担不利的诉讼结果,因此律师应勤勉尽责,查清与见证遗嘱有关的所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凡是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不应由律师见证的不得见证,如发现遗嘱人有违法动机或内容,律师应予以制止并拒绝见证。
第五章 遗嘱和律师见证书
第十八条 遗嘱和律师见证书是不同性质的法律文书,有不同的法律作用,是律师遗嘱见证程序中必须具备的法律文书。遗嘱是出具律师见证书的必要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遗嘱,是出具律师见证书的充分必要条件:
(一)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三)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四)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
若遗嘱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出具律师见证书并终止工作,收取已工作部分服务费。
第十九条 《律师见证书》的份数可按委托人的需要进行制作,《律师见证书》由所统一编号后打印、盖章。见证业务办理完毕后,承办律师应按档案管理的要求立卷归档(特别强调包括遗嘱和律师见证书),送办公室统一保管。
第二十条 出具律师见证书,律师应履行附随的告知义务,对遗嘱见证委托人需要掌握的内容进行告知,防止委托人误解或理解错误。
第二十一条 对于无法通过见证来证明的问题应当明确告知,不得基于主观判断给予肯定的结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遗嘱见证卷应当列为密卷保存,遗嘱人死亡后,转为普通卷保存。遗嘱生效前,遗嘱见证卷宗不得对外借阅,律师不得对外透露遗嘱内容。
第二十三条 本指引仅作为律师从事遗嘱见证业务操作时的参考,不作为评判执业过错的依据。
附件一:遗嘱的格式文本
附件二:律师见证书的格式文本
附件三:专项事务服务委托合同格式文本
律师见证书和公证书的区别
法律主观:
律师见证意见书范本是怎样的 (一)首部 1.标题,写明“ 律师见证书 ”。 2.文书编号,写在标题的右下方,依年度、 律师事务所 的简称、文书简称以及编号的顺序排列。 3.委托见 证人 的情况。是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 籍贯 、职业或作单位和职务、住所等情况;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其全称和住所,并另起一行,写明其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委托见证人不只一人的,应分别情况,按顺序逐一书写。为了表明委托见证人在具体法律关系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可以在他们各自姓名或法人、其他组织全称之后加括号子以注明。委托见证人如有代理人,应在紧接该委托见证人的下一行(委托见证人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在紧接其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下行一行),写出代理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所以及与该委托见证人的关系。 (二)正文 1.见证事项,即指委托见证人就何事请求律师见证,要写得简明扼要。 2.见证过程,要概述从接受委托到如何办好见证的全过程,着重说明律师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为确认见证事项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做了哪些工作,从而可以顺理成章地过渡到见证结论。篇幅不宜过长,表述要力求全面。例如一件分房协议见证过程是这样写的:“本所于××年××月××日接受上列委托见证人的委托,指派律师、办理此项见证。经查阅委托见证人 身份证 件,审阅了分房协议书全文以及该房屋产权凭证,并与委托见证人分别进行了谈话,根据查核情况,特作如下见证:……”。见证过程和见证结论可以合并写,也可以分开写。如果委托见证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或有疑义,“见证过程”栏内对律师进行调查的情况也要有所交待。 3.见证结论,是律师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自己亲临见证现场所目睹的当事人所办的法律行为和所审查的材料,明确其是否符合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标准的法律评语。是见证书的核心,既要写明委托见证人的主体资格符合要求,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又要写明见证事项真实合法。见证结论要求写得实事求是,明确具体。可以与见证事项的法律依据合在一起写,也可以分开写。如下面一件自书 遗嘱 见证书的见证结论就是和法律依据合并写的:“兹证明顾 在书立自书遗嘱时神智正常,思维敏捷,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该遗嘱系由顾 亲笔书写,在见证律师面前签名盖章,并注明书立遗嘱的年、月、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继承法 》第十六条第二款和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4.法律依据,主要在于说明见证事项的合法性,以自书遗嘱的见证书为例,一般的写法是:“经查,委托见证人亲笔书写的遗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和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制作正文时,除见证事项一栏要单独列出(与委托见证人相同)外,见证过程、见证结论和法律依据三项不必列出小标题。这三项虽然可视具体情况合写或分段写,但要做到互相吻合,使整个正文部分形成有机的统一体。 (三)尾部 参加见证活动的委托人在见证书上签名,见证律师签名并加,盖所在的事务印章,以示负责。 格式: 律师见证书 ××律师事务带备闭所接受_______________委托进行________事项见证。 见证律师审查了委托人提供的______________文件。 兹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 律蠢裂师 年月日 实例 律师见证书 ××律师事务所接受_______________委托进行________事项见证。 本律师事务所审查了委托人所提供的______________文件,并委派××律师对文件以及所表述的内容的真实性进行了实际调查。在此基础上,本律师事务所证滚兄明如下: 本律师事务所仅对上述证明结果的真实性即文件及其所表述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 本见证书的中文和英文文本在法律上的意义完全一致。 如果对本见证书有任何的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二〇××年×月××日 律师见证意见书包括首部、正文以及尾部三大部分,格式和实例请根据上文进行参考。如有疑问,欢迎到网进行 律师咨询 。
法律客观:
《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第二条 律师见证是指律师应客户的申请,根据见证律师本人亲身所见,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依法对具体的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一种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四条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
什么是律师见证,律师见证业务指引
律师见证,不同于其他的人员见证,专指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作为见证人,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进行的见证,属于“私证”,但有很强的证明力。律师见证一般可以参照律师协薯耐会编制的操作指引进行,有很强的法律规范性和原则性。
律师可以承办下列见证业务:
(1) 委托人亲自在律师面前签名、盖章;
(2) 委托人签署法律文件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该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合同/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声明、遗嘱;
(3) 其他法律行为(其他法律事实)发生的真实性或其过程的真实性,例如:
a.委托代理关系的设立、变更、撤销;
b. 财产的继承、赠与、分割、转让、放弃;
(4) 文件原本同副本、复印件是薯手扮否相符;
(5) 委托人委托的其他见证事项。
注:此条为律师见证业务的范围。在制订过程中,曾有“律师事务所不能办理涉及带欺诈性成份或非法集资性质的所谓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代养(加工)回购合同、购(传)销合同,不宜办理认购权益卡、会员卡为名集资性质合同的法律见证业务”。主要是考虑这类业务见证可能会涉及一些诈骗的行为,顾虑律师会成为牺牲口;但还有些委员认为,本操作指引规定内容不宜过窄,法律未禁止、没有证据证明是欺诈性质的合同如果一律禁止见证似乎没有依据。后经商议,将以上数灶行文删除。
现在的律师为什么不愿意代写遗嘱
现在的律师不愿意代写遗嘱总结原因不外乎这二点:
一、遗嘱见证收费不高
作为遗嘱效力最高的公证遗嘱,收费也仅仅数百元。由于无法公证的情形,很多人退而求其次,选择律师见证。依据《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涉及财产的见证可以按非诉讼业务标准收费,非财产的见证收费由双方协商。
就笔者所在的城市,依据本地律师收费办法。律师见证等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不低于3000元;律师见证等,按财产标的额2%收费,但最低不得低于5000元。
但是,律师见证就笔者所知,按财产标的额收费往往较少。仅仅按工作量无法按见证标的金额收费。这也致使律师办理遗嘱见证兴趣不高。
二、遗嘱见证需要面对高风险
遗嘱见证书做出后,律师事务所却要面对高额赔偿,这已经屡见不鲜。这也导致,更多律师无法愿意对遗嘱见证。
从近年的案例中常常看到,由于律师没有在遗嘱见证上签字,而导致遗嘱见证无效,有的案例是由于律师仅有一人见证而导致遗嘱无效,律师见证时没有确定被继承人当事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而导致遗嘱无效等。即在做遗嘱见证时,稍有不慎则需要面对高额赔偿。
三、现实突破
遗嘱是当事人保护财产权利的一种基本形式。遗嘱见证并非无路可走。很多律师事务所和其他第三方机构已经开始建立遗嘱库。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遗嘱登记服务。
没有建立遗嘱库的律师事务所在从事遗嘱见证时,羡悉有效把握风险,规范见证程序,进行谨慎操作,还是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个性化的见证服务。如本所律师经常接受咨询的,怎么样为在住院的老年患者提供遗嘱见证:
首先,订立完善的见证委托手续。
律师事务所提前与委托人订立委托合同。由于立遗嘱人即为委托人。但是,实践操作中往往继承人更热心寻找见证律师。在委托合同订立时更应当注意合同订立双方应当为立遗嘱人与律师事务所。交款方同样为立遗嘱人。在立遗嘱人不便当时签订合同时,及时补办合同手续。
其次,要求立遗嘱人所在医院提前证明其意识清楚,能够设立遗嘱。
老年患者设立的遗嘱,最容易被质疑的是立遗嘱时,其精神状态。很多遗嘱被认定无效主要是病人在医院无法证实其有完全的意思表示能力。为此,此类遗嘱。需要提前准备相应医院证明,以完善证据的证明力。
另外,严格按程序提前作好律师询问笔录,影音同步,以便确定整个立遗嘱过程。
律师在做询问时,为了进一步证实,其意识清楚,在做询问时可以适当询问与生活相关没孝问题。兄察乎影音同步,表明立遗嘱时,两名律师在场,能够见证整个立遗嘱经过从而保证遗嘱效力。
最后,制作符合要求的律师见证书。
律师遗嘱见证需要制作遗嘱见证书,律师需要对所见证事项进行描述,对所见证事项否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意思表示是事真实、签字是否属实等事项进行见证。
综上,律师见证遗嘱的确存在不小的风险。但是,抱着为当事人服务的心态,遗嘱见证法律服务仍然有较广泛的需求。
律师见证工作细则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律师见证工作细则是法律规定吗?、律师见证工作细则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以上就是梦玥为大家整理的《律师见证工作细则,律师见证工作细则是法律规定吗?》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链接:https://www.lawyeranswers.com/48782.html欢迎转发给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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