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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律师事务所的改革思路
进入新律师改革的世纪律师改革,大成律师事务所不断探索律师改革,勇于创新律师改革,提出了新时期、新阶段的改革思路律师改革:以一流的、大型的、综合性的、具有专业特色和管理特色的、不断开拓创新的大所强所为目标;以改革管理体制、作业模式、分配制度为动力;以逐步推进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为路径;以建立资源共享和有效控制业务质量两大机制为主线;以人为本,遵循自然法则、市场法则,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基础性、战略性律师服务平台,创建文化管理新模式。
遵循改革创新的思路,大成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建立了先进的管理体制、科学的制度体系和以专业化团队为主体的作业模式,奠定了全面有效控制业务质量的基础,探索出了以推行公共律师制度、实现人力资源计划管理为主线,全面建设资源共享机制的路径。建立了覆盖全国、遍布世界重要地区和城市的大成全球法律服务网络。包括北京总部,大成已在境内的上海、武汉、成都、济南、重庆、天津、哈尔滨、郑州、银川、西宁、厦门、深圳、海口、杭州、广州、南通、长春、西安、南京、福州、沈阳、无锡、青岛、南宁、乌鲁木齐、太原、呼和浩特、昆明、长沙、常州34个城市设有办公室。除此之外,境内还吸收多家律师事务所和培训、媒体机构成为大成网络成员单位;大成还与税务、会计、审计、评估、管理咨询服务等行业的大型服务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境外的纽约、巴黎、洛杉矶、新加坡等地设立了26家境外分支机构、代表处及成员单位,与境外多家律所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009年,大成作为中国区唯一成员加入了世界最大的、汇集全球顶级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投资公司、金融机构等专业性服务企业和公司的独立专业服务组织World Service Group(世界服务集团),与100多个国家的律师事务所、8万多名律师建立起了长期稳定的信息交换渠道和业务合作平台。将大成全球化法律服务网络与WSG全球网络实现了链接,使大成客户服务体系更广泛地覆盖全球,更有效地满足法律服务市场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
大成律师事务所总人数已经超过2300人。大成律师多数毕业于国内和国际知名的法学院校,其中许多律师取得了美、英、法、俄、日、韩等国一流法学院校学位,并具有在国际著名律师事务所工作的经验。相当数量的律师还具备国际贸易、金融、建筑工程、工商管理、会计、税务等其它专业背景。凭借着出色的律师团队,无论是在传统的民商事诉讼仲裁、刑事、公司、房地产、银行金融、保险、外商投资、企业改制、税务、劳动争议、国际贸易等法律服务领域,还是在新兴的矿业能源、知识产权、海事海商、投资并购、私人股权投资、破产重组、证券与资本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与项目融资、金融衍生产品、电信传媒、城乡统筹、农村合作社等业务领域,大成一直处于业界的前沿和领先地位。
青年律师从事刑事辩护的前景如何?
我国刑事案件律师改革的律师辩护率始终比较低。虽然没有一个准确的官方统计数据律师改革,但是据各种不完全统计,我国的刑事辩护率大概在30%,有些地区甚至远远低于这个数字。刑事案件辩护率偏低,致使一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随着《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我国迈出了推动刑事辩护全覆盖实现的第一步,这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一个重要改革,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中具有标杆性的意义。
从长远来看,刑事辩护的全覆盖将为有志于从事刑事业务的年轻律师提供较多的从业机会。如果按照现有的辩护率标准计算,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的全覆盖,意味着我国刑事律师的业务量要增加数倍。这将给青年律师带来了很多的学习机会,也让他们提升业务能力有了更大空间。
如何改革和完善我国公职律师制度
1.修订法律法规,明确公职律师的法律地位。律师法是规范律师职业的基本法律,理应成为公职律师制度的法律渊源。鉴于公职律师制度的重要作用和长期试点所积累的经验,建议立法机关适时修订律师法对公职律师作出规定,并由国务院制定公职律师管理条例,以明确公职律师的法律地位。
2.扩大适用范围,为建设法治国家奠定坚实基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仅要求政府机关严格依法行政,而且要求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社会组织切实遵守宪法和法律。为此,应当根据公职律师的“公职”性质,扩大公职律师制度的适用范围,即除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外,还应当在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党派和人民团体实行公职律师制度,以促进这些单位和组织依法办事,为建设法治国家奠定坚实的基础。
3.理顺管理体制,保障公职律师应有的独立性。公职律师虽然具有公职身份,但在本质上仍然是律师,因此应当坚持律师的独立性品格,这也应当成为公职律师管理体制设计的重要原则。有鉴于此,我国对公职律师宜采用集中管理模式,即在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设置公职律师办公室,也可以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建立国家出资的公职律师事务所。需要强调的是,应当由上述机构对所辖公职律师的人事关系、组织关系、工资关系进行统一管理,以解除公职律师的后顾之忧,避免其成为服务单位的附庸,使他们能够在执业过程中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进而更好地发挥公职律师制度的作用。
4.进行统筹规划,做好公职律师制度的改革设计。我国的改革实践证明,任何一项改革,如果没有统一的计划以及落实该计划的工作程序或步骤,将难以取得成功。在我国,公职律师制度的全面建立无疑属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范畴。为此,应当考虑将公职律师制度的建立纳入全国司法体制改革的系统工程,由中央司法改革领导小组进行统筹规划,协调相关部委,做好改革设计,从而积极推进该项改革工作,努力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公职律师制度。
律师制度改革
上世纪80年代初,首先是文革后恢复律师 制度,特别是刑事审判的律师辩护制度(审判四人帮时就有律师辩护);其后相继发生了律师事务所改制、律师与国家机关脱钩;建立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制度;律师协会,出台《律师 法》、修改《刑事诉讼 法》规定律师 在侦查阶段介入、修订《律师法》等重大事项。
安徽省律师收费标准2022
一、安徽省律师收费标准
各市物价局、司法局:
鉴于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关于重新制定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10〕18号)执行期已满,为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文件)规定,现重新公布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见附件。律师事务所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案件难易程度,律师社会信誉、服务能力、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以及委托人的支付能力等,在规定的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代理仲裁、代理案件执行和申诉(指代理提起再审前的申诉活动)、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事务文书、办理专项法律事务以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数额和方式,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二、附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以委托人聘请一名律师为准,委托人聘请两名及其以上律师的,律师事务所可以按聘请律师的人数分别计件或计时收费。
三、律师办理疑难复杂、耗时较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包括二审、重审、再审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增加收费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文规定收费标准上限的5倍(风险代理收费除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由省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审核备案后发布。
四、办理涉外或涉港、澳、台法律事务,由律师事务所参照外国或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驻我国代表机构办理同类法律事务的收费标准收费。
五、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师事务所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失业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员等不符合法律援助对象的委托人和因公受损害请求赔偿的(责任事故除外),或请求赡养、扶养、抚养费的,或请求劳动保险金、劳动赔偿金、抚恤金、救济金等生活确有困难,难以承担律师服务费的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可以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
六、律师事务所应当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变更手续,亮证收费,并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计件收费】
(一)代理刑事诉讼案件
1.刑事诉讼案件分阶段收费:
(1)侦查阶段1200-8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1200-8000元/件
(3)审判阶段1200-15000元/件
2.担任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的代理人或刑事案件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标准收费。
(二)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取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
2.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上—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4-6%
50万元以上—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3-5%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2-4%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1-3%
1000万元以上1-2%
(三)代理刑事、民事、行政二审、重审和再审案件、刑事死刑复核案件的,执行一审收费标准;但代理一审后再代理二审、或代理二审后再代理重审、或代理一审、二审后再代理再审的,按一审标准酌减收费。
【计时收费】
律师办理上述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计时收费,具体标准:
(一)每小时60—1200元,不足1小时超过30分钟的,按1小时计算;不足30分钟的,不收费。
(二)计算工作时间是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有效工作时间,包括接待委托人法律咨询,向委托人了解案情、调查取证、查阅案卷、起草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件,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庭应诉、参与调解和谈判,代办各类手续以及办理其他相关法律事务的时间。具体如何计算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在办理法律事务时,花费在旅途上(包括在同一城市内)的时间,以一半计时。
【风险代理收费】
风险代理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时,服务报酬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应实现的目标、效果和支付律师服务费的时间、比例、条件等先行约定,达到约定条件的,按约定支付费用;不能实现约定的,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专门的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时限、收费数额或比例。合同中应当载明已告知委托人政府指导价。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二、律师服务收费合同知识
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
1、收费项目
2、收费标准
3、争议标的、
4、收费方式、
5、收费数额、
6、付款和结算方式
7、争议解决方式等。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后,不得单方变更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数额。确需变更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和查档费、资料复(打)印费等,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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