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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司法厅的机构设置
组织拟订全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市地司法局目标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和调查研究工作;负责督办、文电处理、电子政务、网站、档案、保密、政务公开、信访、新闻发布、接待、外事等政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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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是什么级别
副厅级。
副厅级干部是六级干部律师管理处,级别高于副厅级干部的有国家级、省部级正副职,司厅局级正职律师管理处;级别低于副厅级干部的有县处级、乡镇科级正副职。
中国行政级别采用行政五级划分为律师管理处: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各级分为正副职。中央部委的等级即平常大家所说的“国、部(省)、司、处、科”五级。除国家级以外,其律师管理处他四级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地方三级行政划分。常见的股所级(股级)是介于副科级和科员之间的职级,是一种习惯的称呼,属于地方行政级别。
司法厅行政复议处和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哪个级别高?
当然是司法厅行政复议处级别更高,它是厅里的直属机构,司法局也是厅里的下属单位。
律师事务所归什么部门管啊!
1、律师事务所归区县级的司法行政部门管理;
2、法律依据:
1)《律师法》(2012修正)第四条 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2)《律师法》(2012修正) 第五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改正;对当事人的投诉,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认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向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律所有哪些部门?
问题一:律师事务所有那几个部门 你好朋友。关于律师事务所具体有什么部门,这个要看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和自己设的机构,一般大的律师事务所有人事部,技术部也有叫电脑部的,还有财务部,以及业务部 等。一般律师事务所老大就称呼主任。
问题二:一般的律师事务所有哪些功能分区或者部门? 大型的律所一般这样分。最高一层是管理小组,由合伙人组成,处理大事。接着下来鸡行的有业务部门(律师和律师助理)、行政支援部门(负责后勤、人事、招聘等等)两块,这两块可以继续下分….
问题三:律师事务所分为几个部门啊 这个是很自由的,律协没有特殊要求,像我们一般分为诉讼部和非诉部,非诉部又分为房地产业务部、劳动法律业务部、公司法律与破产业务部、知识产权与教育培训业务部、金融与证券业务部。
问题四:律师事务所是一个什么机构? 1.不是。
2.律师事务所由司法局审批。
3.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有符合律师法规定的律师;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激定数额的资产。
问题五:律师事务所归什么部门管啊! 律师管理处,律师管理处一般设立在司法局或司法厅。
问题六:律师事务所有哪些职位? 主任
合伙人
执业律师(包括工资律师和提成律师)
实习律师
律师助理
行政人员:前台\秘书\会计\出纳
市场开发人员.
问题七:律师事务所是什么类型的企业 我国习惯上把单位分为四类:机关单位、企业单位、 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之相对应, 传统的法学理论也把法人分为四类:机关法人、企业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和社团法人。 伴随着国资律师事务所的“脱钩改制”, 民办律师事务所已成为我国法律服务业的主流. 近几年来, 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例如民办律师事务所,民办学校、民办医院、 民办体育场等不断涌现, 并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此新生事物十分重视, 特别制定了国家政策和行政法规, 将这些具有民办事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组织确定为民办非企业单位, 其实质上是属于事业组织的范畴即属于民办事业组织性质。 从民办律师事务所的本质特性看, 民办律师所应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所谓民办非企业单位, 是指企业、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 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也就是说,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根本属性是非营利性。民办律师事务所, 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主体,不进行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只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提供法律服务时虽然具有有偿性, 但不能就此得出结论,民办律师事务所是社会经济组织, 是以营利为目的的。 事业组织是指为了社会公益事业目的,从事文化、教育、卫生、 体育、法律、新闻等公益事业的单位或组织。 事业组织包括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事业单位与民办非企业单位除经费来源有些许不同之外,其性质、 设立程序都是相同的,都属于事业组织的范围。 民办律师事务所是事业组织的一种形式,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民办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 主体资格是适格的。 我国于1995年1月1日起颁行的《劳动法》 已更新了传统法人四分法理论,即已将事业单位创新为“事业组织” ,这就解决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人分类和定性问题,也就是说, 劳动法已将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两种是社会事业性质的组织, 无论是姓“公”,还是姓“私”,已统称为“事业组织”。 由于法学理论界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方面的理论研究工作相对滞后, 因此一直没有人提出将事业单位法人类型的理论创新为“事业法人” 类型的理论。 综上所述,律师事务所无论是国有、合伙、合作或者其他形式, 都应当属于事业单位,从目前市场上律师事务所的经营情况来看, 大部分是自收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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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八:律师事务所属于什么部门管理? 各级司法局,有的是省直或者市直的。律师协会也有一定的管理职能。
问题九:律师事务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合伙人制的
问题十:律师属于什么部门管理 我国律师行业实行司法行政机关宏观指导下,律师协会行业管理的两结合管理体制。
1993年12月,国务院批准了《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确立了“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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