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卖淫罪主从犯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导读:1、只有实施了具体的“控制他人卖淫”行为的人,才被称为组织卖淫罪的实行犯或正犯;2、只是为“控制他人卖淫”提供物理性或心理性的帮助、协力行为的,只能被评价为协助组织卖淫。

组织卖淫罪中,实行行为是组织行为,即“控制他人卖淫”的行为。

只有实施了具体的“控制他人卖淫”行为的人,才被称为组织卖淫罪的实行犯或正犯;

只是为“控制他人卖淫”提供物理性或心理性的帮助、协力行为的,只能被评价为协助组织卖淫。

就协助组织卖淫罪中的“招募”、“运送”行为而言,并不能控制卖淫人员从事卖淫活动,只是为组织者控制他人卖淫提供帮助、协力作用,是组织卖淫罪的帮助行为。

组织卖淫行为人可以被认定为是从犯。

从客观上来看,主犯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对共同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起的决定和推动作用,包括:

(1)纠集共同犯罪人。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行为,这是共同犯罪的最基本条件,是成立共同犯罪的前提。

(2)指挥共同犯罪人的行为。无论是简单共同犯罪还是复杂共同犯罪、一般共同犯罪还是犯罪集团,要想使犯罪行为构成既遂,协调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使其有效地作用于犯罪对象是必不可少的,实施指挥行为的人无疑属于主犯。

(3)共同犯罪的积极参加者和主要实行者。这类共犯在共同犯罪中虽然不担任组织、指挥、策划的职能,但是他们实施犯罪行为的积极性明显高于一般共同犯罪人,应认定为主犯。

(4)对犯罪结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共同犯罪人。将主、客观两方面的作用相结合,就可以准确地认定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我国刑法中没有明确“正犯”概念。理论认为,我国刑法在共同犯罪的规定中,实际上存在正犯。

与大陆法系刑法采用单一标准(形式客观说或者实质客观说)将共同犯罪人划分为正犯和共犯不同,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参与人采用了双层次划分。

首先,根据参与人参与类型或分工不同,划分为正犯、组织犯、教唆犯、帮助犯;其次,根据参与人参与程度或作用不同,划分为主犯、从犯。前者主要解决犯罪构成要件以及其间的关系问题,后者主要解决量刑问题。

可见,在我国刑法中,正犯与主犯是从不同角度提出的概念,不具有逻辑上对应关系。正犯并非一定就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主犯,也可能只起到次要作用而认定为从犯。

故实践中存在“次要的正犯”现象,即虽然实施了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的实行行为,属于正犯或实行犯,但在共同犯罪中仅起到次要作用的行为人。

对“次要的正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认定为从犯,在量刑时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就实施组织卖淫的管理人员而言,虽然他们在卖淫场所中担任一定职务,分担了部分组织卖淫行为,但可以综合考虑其在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地位、危害后果等因素,认定为“次要的正犯”,即从犯,量刑时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我国法律上对组织卖淫罪的认定是非常明确的,不论哪种形式,只要是实施了组织他人进行卖淫活动的行为,即构成组织卖淫罪。另外,其他公民在发现了存在组织卖淫罪的行为后,可以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并要求结合实际来进行判决。

以上就是林律师为大家整理的《组织卖淫罪主从犯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链接:https://www.lawyeranswers.com/37561.html欢迎转发给有需要的朋友!

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

Like (0)
Previous 2023年 1月 8日 下午1:00
Next 2023年 1月 8日 下午1:51

相关推荐

  • 立案后发现涉及刑事如何处理,民事案件立案标准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立案后发现涉及刑事如何处理,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刑事辩护 2022年 12月 14日
    19700
  • 假释期间违法治安管理法怎么办,相关补充知识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假释期间违法治安管理法怎么办,相关补充知识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刑事辩护 2022年 12月 13日
    17200
  • 销售假烟20万以上怎么量刑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销售假烟20万以上怎么量刑,卖假烟的处罚标准是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刑事辩护 2023年 1月 9日
    18900
  •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

    当我们在工地、煤矿、工厂发生事故时,有一些相关负责人为了不承担责任就选择不报谎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那么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刑事辩护 2022年 8月 23日
    16300
  • 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的不同之处

    一、与非法经营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非法经营罪之间存在一定的竞合关系,主要体现在未经批准,非法从事银行业务的,构成非法经营罪。但《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非法经营罪形成特别法与普通法的竞合关系。 一般情况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应当适用特别法,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罚。但需要注意的是,犯罪行…

    刑事辩护 2022年 8月 23日
    31000

发表回复

Please Login to Comment

请扫码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