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科峰
1月7日,河南大学内一场特殊律师评论河南大学的聘任仪式引发社会关注。退休3个月后,教师常萍被学校返聘为副教授,继续为本科生授课。此前32年律师评论河南大学的教学生涯中,常萍的职称一直都只是讲师,河南大学也从未为某一位教授单独举办过聘任仪式。(2月15日《北京青年报》)
讲课讲到令学生“震撼”、从不出书写论文申报职称,甚至两拒“百家讲坛”邀请,被誉为“口碑教授”的常萍无疑极具传奇色彩。然而,换个角度,这位向来“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教圣贤书”、心无旁骛陶醉徜徉在自己精神世界里的女教师,又分明是个“异类”。完全游离于高校教师职称评价晋升体系之外的她,其实也把一个棘手的难题摆在了高校管理者的面前——拿这位实际教学早就超越了“讲师”水平却又偏偏不走寻常路的讲师怎么办?
客观来讲,过于看重论文的教师职称评定、职务晋升体系失之呆板教条,对那些包括常萍在内埋头执着于教书育人的“实干家”而言,并不公平。过往人们的传统认知里,职称晋升总要遵循一定的依据和程序,总得有个“谱”,论文、学生及同行的评价等理应都是重要参考,但将其中任何一项作为唯一,都显得以偏概全。规则保障秩序,然而,对于常萍这样的特立独行者而言,现行规则却几近成为维护公平的一道严重障碍。
有一点是肯定的——像常萍这样学识渊博、经验丰富、极度敬业的教师,是我们全社会共同的财富。当下“口碑教授”常萍在社会上实际拥有的知名度以及引发的热烈争议,与其32年来始终如一的单调“讲师”身份形成鲜明对比,“口碑教授”现象,无疑也是对现有高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一种反思。
当下,河南大学方面当下虽然通过对常萍“返聘”的补救之策一定程度上舒缓了社会舆论,然而,鉴于常萍及其所作所为在高校教师从业者群体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为了减少和杜绝此类不合理现象的再发生,各高校管理者、教育主管部门有必要对此充分重视并从中得到启示,从维护社会公平、提高高校教学质量水平的高度出发,及时打破传统认知,从制度设计层面,对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做出改进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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