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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为什么会涉嫌非法集资?资金池到底如何认定?
1、大部分的P2P平台本身是合法合规的,利用P2P平台进行非法集资行为实质上是P2P借贷的异化,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P2P借贷,它主要包括自融、资金池、庞氏骗局、伪平台等模式。
2、如果是仅作为信息中介性质的P2P平台,是合法的,但若涉及非法设立资金池、非法充当担保的P2P平台就是非法集资。
3、借款人直接借款模式:即借款人通过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用于房地产、股票、债权等投资,而P2P平台没有尽到审慎核查的义务,不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帮助借款人实施非法集资犯罪活动。
4、正规的P2P平台不属于非法集资。但有些操作不规范的平台,资金不托管,运用资金池模式,一边用假项目,或者包装成理财产品,圈占资金,然后挪用资金做其他项目,确实存在非法集资的嫌疑。
5、第一,资金池模式 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产生资金池,此类模式下,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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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这样的律师的。关键看该律师是否办理过类似的案件,是否有此办案经验,通过要看律师是阅历等综合因素考虑。
2、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十佳律师事务所之一,以政府合作等为主线。
3、锦天城是这个名单里唯一一个总部非北京的律师事务所。
4、非法集资与合同诈骗区别有哪些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信用卡业务持卡人使用诈骗
1、诈骗银行的行为信用卡诈骗罪是指犯罪分子使用别人的信用卡,以别人的名义取款,从而诈骗银行的行为。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
2、法律主观: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单位可以也应当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1)按照发行对象,信用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单位既然可以作为合法持卡人和使用人,当然能够实施如恶意透支此类的诈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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