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 蔡长春
去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在广东省深圳市正式挂牌成立。作为最高法常设派出审判机构,一巡不断努力探索,推进诉讼便民,减少不当司法干预,实现司法公信力大幅提升。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走进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实地探访,多位法官、律师及当事人向记者讲述了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他们眼中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的巡回法庭。
拉近与群众心理距离
一巡法官宫邦友感叹道:“物理上的距离近了,心理上的距离也跟着近了。巡回法庭的设立有效解决了司法最后一公里问题,真正拉近了法院和群众之间的距离。”
据了解,一巡受理广东、广西、海南3省区内应当由最高法审理的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的民商事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刑事申诉案件以及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等,就地解决3省区的来信来访案件。
宫邦友至今仍清楚地记得,去年一次庭审过后,一名当事人亲口对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他说,感谢巡回法庭给他带来的诉讼便利,如果没有一巡,他要为此跑去北京出庭,光是差旅费用就让他不堪重负。
郭俊野是一巡接收的首批香港实习生,虽然才实习一周多时间,却也深深感受到了这种变化。
郭俊野告诉记者,他实习的第二天,就遇到一个广州当事人的案子,考虑为其节省诉讼期间的住宿费用,法官专门选择在下午开庭,这样当事人当天就能返回到广州的家中,省去一天的住宿费用。
采访当天,一位来反映问题的深圳市民说,一巡的诉讼服务中心不仅设有法官接谈室,还有律师志愿者工作室,反映问题的距离近了,渠道更加畅通了。
宫邦友告诉记者,其实在一巡法庭里审理的案件数量并不多,大部分案件都是法官到案发省市就地开庭。
去年8月,一巡根据一封群众来信发现错案线索,调卷全面审查后依法提起再审,成功调解了一起困扰当地政府和法院多年的“老大难”案件。该案的主审法官正是宫邦友。
据宫邦友介绍,当事人家住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万冲镇万冲村,距北京2500公里,距深圳640公里,是海南岛中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
2015年8月18日,宫邦友和法官助理刘清启、书记员江伟娣组成的审判团队不辞辛苦,深入万冲村,来到距离当地县法院20多公里的案发地,实地勘测纠纷所涉地块。
经听证,审判团队认为有彻底解决纠纷的可能,征求各方当事人同意后,宫邦友及时调整办案思路,在陈家家门口组成临时简易法庭,就地进行调解。
宫邦友说:“一面土坯墙上挂着法徽,一个农家院子里十几个人围坐在一面石桌周围,当时的办案场景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我至今记忆犹新。”
最终,案件成功调解,困扰当地政府和法院数年的老问题就此画上圆满句号。
正在一巡办事的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罗广平律师告诉记者,其实在很多京外律师心中,最高法一直都是个神圣甚至神秘的司法机构,自从一巡来到深圳,让他们这些当地律师有了直接接触最高司法机关的宝贵机会,可以在办案中同优秀法官学习交流,让他感到十分欣喜。
减少不当司法干预
据了解,一些跨行政区划的案件,地方政府干预法院审判的情况时有发生。而一个巡回法庭管理几个省,恰恰可以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更好地维护司法权威。
这一点,一巡法官于泓有着切身体会。
于泓告诉记者,巡回法庭的人财物来自最高法和中央财政,人员两年一轮换,避免与地方形成利益关系,尤其在被称为“民告官”的行政诉讼中,这一点体现得更加鲜明。
今年年初,于泓办理了一起由政府拆迁导致的纠纷案。
据于泓介绍,当事人曾就政府拆迁致使其租赁房屋及室内物品受损问题,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法院裁定起诉不予受理后,又向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省高院则以其上诉理由不成立为由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裁定。
经仔细分析案情,于泓认为,鉴于当事人所反映的情况,上述两级法院的裁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依法裁定属地中院受理此案。
于泓解释说:“虽然我们清楚地知道法院在裁定过程中并非徇私,而是考虑到受理该案可能带来的一些社会影响等问题,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还是认为法院应当受理此案。”
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主任章成说,以前代理一些行政案件,如果是在地方法院审理,即便不存在地方干预,心理上也会有较大压力;如今最高法直接来到群众身边审案,排除了地方可能存在的干扰,再也不会有这方面的担忧。
来自华南师范大学的孔明已在一巡实习一个多月,他对记者说:“我己深深地感受到了一巡法官审理案件时的严格严谨,这种形式上的正义恰恰是保证司法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所在。”
法制网深圳(广东)8月2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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