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伴你度过美好的大学
“我查了一下欠款本金是5000多元内蒙古律师事务所,现在需要还一万多元,我每个月的生活费只有1000多元,但是每个月的贷款就要还2000多元。”昨日,内蒙古机电职业学院的小陈向记者反映,他的个人信息被学长借走之后,本以为会成为学校社团的成员,没想到却等来了高额债务,希望通过自己的例子,能提醒更多的同学不要随意泄漏自己的个人信息。
小陈介绍,去年10月份,他的一个学长以加入学校某社团为理由,要走了他的详细信息,没想到今年3月中旬时他就收到了催账短信。“但是我根本没有从那上面申请过贷款,直到有同学和我说起,我才知道学长通过这样的方式借了好几个同学的信息用于贷款,几个人加起来有好几万元。”小陈说。
4月21日,记者在内蒙古电子信息学院随机采访了几位学生,尽管大家表示绝不会通过网络或者是其他方式进行贷款,但是对于个人信息是否会借给其他同学使用却给出了不同的答案。已经大三的小马说:“同学之间借钱、借东西是常有的事情,但如果是因为要贷款而借个人信息我肯定不会借。”另外一位大一学生则表示,碍于同学的情面他会把个人信息借给同学使用。
对此,内蒙古秀合律师事务所李月婷律师表示,如果甲同学向乙同学借个人信息进行贷款,且乙同学同意,那么从法律形式上来讲,贷款应该由甲乙二人共同承担。但由于乙自始至终没有使用过贷款,而且乙迫于借贷平台的多次催缴,已经向借贷平台偿还了贷款,那么乙可以向甲追要已经偿还的那部分资金。而如果在校园贷中涉及高利贷行为,对于年利率超出24%的部分乙可以不予以支付,对于年利率超出36%的部分还可以要求贷款平台予以返还。
来源:内蒙古晨报
切 记:个人信息不要随便就借出去内蒙古律师事务所!
不要因为碍于情面就把个人信息借出去
朋友如果不理解,这样的朋友不交也罢
呼市大学生:hhtdxsq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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