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领域陕西律师网,承包人通过招标投标中标陕西律师网,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陕西律师网,又向发包人出具让利承诺书,承诺对建设工程予以让利,该让利承诺书是否有效呢?
一种观点认为,发包人与承包人按照招标文件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承包人单方面出具让利承诺书,承诺对承建工程予以让利,该让利承诺构成对工程价款陕西律师网的实质性变更,应属无效,不产生变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
另一种观点认为,承包方在中标后向发包人出具的让利承诺书,是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也是目前建筑市场的普遍现象,应为有效,但可以在双方约定的基础上限制让利比例。
实践中承包人向发包人出具让利承诺书的原因和背景很多,对让利承诺书的效力也不能一概而论,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认定让利承诺无效情形:
第一,《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订立与招标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相违背的其他协议”。
根据该条规定,如果在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向招标人承诺让利,该让利承诺与招标投标合同实质背离,该承诺应为无效,不产生变更中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
第二,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决定让利承诺书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招标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与公正,如果允许招标人与中标人之外,对中标工程予以大幅让利,实质上损害陕西律师网了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应认定为无效。
第三,承诺让利的行为有可能给工程带来隐患,损害公共利益。当前建设工程竞争激烈,但利润不高,如果承包人再大幅让利,极有可能危及工程质量,最终侵害公共利益。因此对不合理的让利承诺应该予以否认。
那如何才能避免让利协议无效呢?
第一,在中标合同签订的同时,承包人承诺给予不超过该工程利润范围的优惠,且把让利内容写进中标备案合同里。这样,没有影响其他竞标人的公平竞争,可认定让利条款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对于依法不需要招标的工程,双方当事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承包人再向发包人出具让利承诺书,系对原合同的正常变更,不视为“黑合同“,这种情况下的让利承诺书也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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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辉律师
陕西韬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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