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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是外籍人员怎么申请离婚?
亲亲 您好 涉外婚姻怎么办理离婚涉外婚姻律师?资深离婚律师给你7点建议
原创2021-10-27 18:19·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涉外婚姻主要指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为外国国籍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根据涉外婚姻律师我国法律的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的法律,依据当地的手续办理即可,一般不存在比较复杂的法律问题。而涉外离婚需要考虑法律适用、确定管辖法院、申请承认国外离婚判决等问题,这些法律问题相对比较复杂,本文将着重就涉外婚姻中存在的问题提供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夫妻一方在国外一方在国内,可以离婚吗?
夫妻一方在国外一方在国内,可以离婚。生活中,当事人可能因为学习、工作等原因居住生活在茄闹国外,又因疫情阻隔无法回国,因此不能通过本人到场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来解除婚姻关系。此时涉外婚姻的当事人想要离婚,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根据需要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办理涉外离婚诉讼案件。
二、涉外离婚诉讼可以线上开庭吗?
涉外离婚诉讼可以线上开庭。由于近几年疫情的影响,以及互联网科技的发展与普及,法院通过互联网远程线上开庭已经不再是什么新鲜事。涉外离婚诉讼由于受到空间、时间等条件的限制,可以远程线上开庭审理。
三、涉外离婚诉讼应当适用哪国法律?
当事人办理协议离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涉外婚姻律师;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当事人办理诉讼离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即涉外离婚诉讼当事人向中国法院起诉离婚的,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
四、如何确定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法院?
现实中实际案件情况往往比较复杂,各国的法律规定、国家政策等也不大一样,在澳大利亚和英国等国家适用夫妻分别财产制,婚内所得财产归各自分别所有,而在美国,州与州之间的法律甚至都不大一样,有些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有些则适用夫妻分别财产制。因埋局此颤液罩,在涉外离婚诉讼案件中,确定管辖法院非常重要,这将直接影响到案件的整体走向以及夫妻婚后财产的分割。
那么应该如何确定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经验,有时我们还要争取抢先在中国立案,以阻却国外法院的管辖权,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这需要涉外婚姻律师专业的考量和判断。
五、国外离婚判决中国法院承认吗?
最近经常收到当事人的咨询:国外离婚判决在中国有效吗?如果再婚是否属于重婚?首先需要肯定的一点是,国外的离婚判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7条的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也就是说,国外离婚判决在中国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至于申请承认问题,需要看作出离婚判决的国家是否与中国签订涉外婚姻律师了司法协助协议。如果没有签订司法协助协议,中国籍当事人需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如果签订了司法协助协议,则按照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该判决。
六、国外离婚判决国内承认执行,程序怎么走?
(一)申请方需要先向原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
(二)申请方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论证材料。
(三)法院接到申请书后,7日内答复是否立案,立案后组成3人合议庭进行审理。
(四)法院审理后作出是否认可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裁定,并根据需要送达给被申请人。此外,该裁定结果不能上诉或申请再审。
七、涉外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如何处理?
对于子女抚养问题,我国法律和外国法律存在较大差异。通常来讲,如果未成年子女生活在国外则由国外一方抚养,相反如果未成年子女在国内,则由在国内和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抚养。
对于财产分割问题,主要看财产的所在地。如果财产在中国境内,人民法院予以处理,且适用中国的法律进行分割。而财产在国外的,取证相对比较困难,对于无法查证的法院通常不予处理。
综上所述,涉外离婚诉讼确定管辖法院、代理离婚诉讼、申请承认国外判决、撰写法律文书等都是比较重要的法律问题,处理这些问题需要夯实的法律专业基础,还需要相当丰富的办案经验,当事人自己往往难以处理,律师在涉外离婚案件中承担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请问涉外婚姻离婚委托律师费用多少?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涉外婚姻律师的:2000元- 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涉外婚姻律师,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涉外婚姻律师,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迹巧毕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 6%
10-50万元的部分 (含50万元) 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 4%
100-500万元的部分 (含500万元) 3 %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 2 %
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 1 %
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 0.5 %
上
下浮动幅度:20%
但累计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三)计时收费
1、收费标准:每小时200元-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内约定计时宽配收费的标准和结算方式。
上下浮动幅度:20%
(四)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以上标准酌减收费。
(五)发回重审的姿芹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六)风险代理收费
最高代理费金额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4729%,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除外。
涉外婚姻离婚委托律师费用多少?
律师收费差异还是比较大的,但几乎各地都有一定的辩尘顷指导标准,也就是行业指导价。如深圳地区,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携陆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兄虚5万-10万(含10万元):8%
10万-50万(含50万元):5%
50万-100万(含100万元):4%
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
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
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0.5%
大连涉外婚姻律师事务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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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问涉外婚姻离婚怎 么起诉?
离婚案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涉外婚姻律师,不必回国。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意见包括是否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对要求离婚或者同意离婚的,还应当出具有关财产分割和公证后子女抚养的书面意见。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住所的一方送达诉讼文件,可以采取下列方式:送达方式为送达人所在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加入的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或通过外交渠道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涉外离婚,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婚姻关系解除。如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准许离婚,但各国法律关于离婚的条件规定很不一致,国际上主要是通过各国的国际私法来调整离婚的法律冲突。那么涉外离婚怎么起诉?让找法网的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起诉涉外离婚并委托律师、诉讼代理人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1.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2.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二、当事人该去哪个法院起诉涉外离婚?
涉外离婚诉讼程序中,如何确定法院的管辖即该向何地法院起诉,是当事人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根据涉外婚姻律师我国法院规定,涉外离婚诉讼,一般根据下列原则确定法院管辖:
(一)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法院一般规定
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法院特殊规定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郑罩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如所在国以当事人的国籍所属为理由拒不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顷数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比照涉外案件处理。
三、起诉涉外离婚时,当事人需向法院提交哪些证件、证明材料?
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般最好是通过诉讼程序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的方式离婚。这是因为,有些国家只承认法院的判决的离婚。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有些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为双方办妥离婚手续。
在起诉涉外离婚时,原告需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雀丛首 1. 身份证明;
2. 结婚证;
3. 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 在华居留证明;
5. 民事起诉书;
6. 授权委托书;
7. 书面意见;
8. 相关证据材料。
以上4、5、6项文件:如原告不能到庭,应经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直接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以上材料为外文时,须附准确无误的中文译文。
四、涉外离婚诉讼程序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一般国内普通婚姻案件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应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但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上述期间限制。涉外离婚案件所需要的时间通常为:
(1) 立案: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2) 送达期间:对于国外一方送达诉讼文书,若顺利送达则较快,否则人民法院采取邮寄或公告方式,则需六个月。
(3) 答辩期:三十日。
(4) 若缺席审理,则裁判文书应公告送达,公告期六个月。
(5)上诉期:三十日。
如果对方在诉讼中不配合,故意利用法律程序拖延时间,这个期限可能还会延长,因此当事人一定要把握好时间问题,争取早日解决离婚带来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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