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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开庭你穿什么衣服?律师穿皮鞋正装和穿旅游鞋休闲装有啥区别?
法院马上要开庭了,作为一个律师你打算穿什么衣服去开庭呢?其实无非是两种,一种就是穿着正装,一种就是休闲装,哪一种更好呢?区别在哪呢?
律师作为法律职业人员,应当参照法官、检察官的着装规范
作为司法系统和司法进程中的重要一员和深度参与者,律师的地位逐渐得到了应有的重视。作为一名律师,敝人深处其中,甚感欣慰。法官、检察官是公务员,他们脱胎于建国初期军警合一的年代,之前他们的着装也是大檐帽和肩章。后来为了抹去军队印记,也是为了和国际社会的惯例接轨,我们的法官、检察官换发了新制服,法官在审理案件时着法袍,检察官穿饥稿制服出庭支持公诉。律师相应的也渣行有专门的出庭服装——律师袍,每年司法系统都下通知给律师协会统一订购出庭服装。只是目前的情况下,普及率不太高罢了。据报道,北京的法院对律师的开庭着装是有具体要求的。
“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这是律师的神圣使命,也是律师职责所在。在当今“法治中国、法治社会”的建设过程中,律师发挥着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作为律师一定要有职业认同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不能对自己的要求等同于甚至低于老百姓。毕竟我们学过法律,应该更懂法,更守规矩。早在2003年开始施行的《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便明文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必须身穿律师出庭服装。所以我们应该把律师袍穿起来、用起来,而不是仅仅挂起来。从我本人的角度,我是很愿意穿着律师袍参与庭审的,因为这不仅仅是法律明文规定的,而且是给予自己自信心、责任感和使命感的良好方式。也可能自己还是存在着制服情结吧,尤其在刑庭开庭的时候法官穿法袍,检察官穿制服,律师如果也穿着律师袍的话,会更加庄严、庄重和规范。民庭开庭的时候,我也建议双方代理律师穿着律师袍,这是我们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考出来的出庭资格和穿着资格,干嘛不用呢。
当然,如果你不穿着律师袍,但是你一定要穿正装,不要穿着休闲装
律师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代表着当事人出庭应诉,必须从着装上加以重视。如果一个律师穿着旅游鞋和休闲装出庭,会给人一种不重视的感觉。尤其是法官、检察官都正装出席,律师穿着很随意,无形之中就在气势上被压倒了几分。还有,我们的当事人也希望自己的代理律师西装革履地侃侃而谈,而不是穿着随意且休闲。毕竟休闲装、旅游鞋之类的服饰真的不适合法院这种庄严的场合。其实,作为一个律师,在有案源的情况下,收入是可以保证的。那么我们必须要有正装,尤其在出庭的时候,一定要从穿着正装开始重视起来,坚持下去。
备注:用“鄙人”作自谦词,古已有之。《史记·司马相如传》:“鄙人固陋,不识所谓。”《宋书·蒯恩传》“恩益自谦损,与人语常呼位官,而自称为鄙人。”“鄙”原为边远、郊野之意,转义为粗俗、浅陋。“鄙人”即自称粗俗、浅陋之人。
“敝”有“坏、破旧”义。《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孟氏,鲁之敝室也。”杜预注:“敝,坏也。”某词典解释“敝”:①坏;破旧。如“敝帚”、“敝屣”。②用于跟自己有关的事物的谦词,表示不好的,不如别人的意思。如“敝姓”、“敝舍”、“敝校”等。古时用“敝人”一词是有的,但最先不用于自谦,而用于对方或他人,为贬义词。《后汉如肢哗书·卓茂传》:“汝为敝人矣。凡人所以贵于禽兽者,以有仁爱,知相敬事也。”明何景明《与侯都阃书》:“敝人皆狡,不识上下。”以上两句中的“敝人”,皆第三人称,指坏人,狡猾之徒。后把“敝人”用为自谦词。《新民晚报》上《在高晓声家做客》一文中说:“说去做客,心存汗颜,一者敝人是高先生的后辈,二者……”把“敝人”用作自谦词,是有根据的。《现代汉语词典》解释“敝人”一词:“对人谦称自己。”《汉语大词典》也作了同样的解释。这就是说,“敝人”同“鄙人”一样,也可作自谦词。
孟子曰:“孔子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故观于海者难为水,游于圣人之门者难为言。观水有术,必观其澜。日月有明,容光必照焉。流水之为物也,不盈科不行;君子之志于道也,不成章不达。”
刘国影,2016年军改第一批转业自主择业军官,三级心理咨询师、助理理财规划师,廊坊军创家园首任秘书长、廊坊军转律师志愿服务队创始人,现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廊坊市邮政特邀社会监督员、河北同伦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律师衣着与气质
人的所谓气质,跟衣着打扮是有很大的关系的。因为人总是要穿着衣服出门的。
人的气质有个性,也会有行业性,从一个人的衣着谈吐来判断他从事的职业,也还是具有现实可能性的,不一定都准,但是有规律可遵循。曾经有专门的相声作品对比关注。
总的来说,现今时代律师们还是穿西装的比较多。
西装几乎是很多个行业人穿衣的标配,很多公司企业包括行政单位的工装,都是选择西装。西装这种东西看起来也千篇一律,可以满足人们对整齐划一的要求,同时西装又有不同的款式和颜色搭配,又可以说是有千变万化。
律师们穿西装,好像很帅。有的律师穿很潮的西装款式,有的中规中矩,有的喜欢打领带,有的不打领带,反倒是能凸显出雪亮的衬衫。西装穿在不同人身上,还是不一样,腹有诗书气自华,有的人穿什么都好看,有的人把名贵的西装能穿出皱巴巴的工作服的味道。
也有的律师不愿意穿西装,喜欢穿那种商务休闲,也显得很精神,很有专业人士的样子。当然,也有的人穿的非常随便,甚至邋遢,也有人穿中式服装,律师这个行业,百花齐放,而且允许存在一定的个性化。都一样了,就没有创造性了。
但是场合和穿衣服应该匹配,穿着大裤衩和破背心去开庭,过去也常有。法院不禁止这种行为吗?法院不是律师的管理机构,但是我的地盘我做主,当然可以持对这种衣着律师的不欢迎态度,可是那时候法庭条件也差,有的法院基本上没有法庭,审判员就是在办公室里开庭,对律师的出庭衣着也就不容易要求。所以圆胡看来,有较好的法庭条件,这种物质保障不仅是程序正义的必要前提,同时也让人自觉的开始注意自己的言行和衣着。
律师都穿西装或者穿的随便,那么也泯然众人,那是怎么样传递出刚行业共同特征呢?律师就是律师,穿成民工兄弟的样子,其实也很难掩盖律师的气质。
比如,在外在方面,律师普遍拿的那个大公文包,和普通当事人就是不一样,不是那样的包装不下文件,在内在方面,律师总是不自觉的说法律术语,就算有的律师说的驴唇不对马嘴,用错了地方,你也要承认,他说的橘哪拦是法律术语。在法院这样的特定地方,律师一看就与众不同,就算在其他不特定的任何场合,律师气质也比较容易察觉。
说起律师的衣服,就不能不说律师袍。
在这一点上,律师和法官一样,有制式服装,也有常人服装,律师和法官的特定服装,是在特定程序下才穿上的,这个和公安铁路军人等较纯粹的“穿制服”的人还不完全一样,尽管这些人也当然可以有穿便装的时候,但是律师和法官的袍子不在开庭的特定时间是不穿的。
为什么要穿上袍子,甚至还要戴上假发(英美法系国家如此)其实就是对法律的神圣化,通过程序性的特定穿着,彰显个体内心的尊崇和法律的威严。
目前律师开庭穿律师袍不是特别硬性要求,到底该不该穿,为此也讨论过好久了,不穿袍子也没关系,一丝不苟的穿上自己认为得体的衣服,精致、认真,法律人以外,律师还是专业人士,缓巧总要有那么一点工匠精神,不管是工匠还是在野法曹,人总要有精神。
律师出庭该不该穿着律师袍?
少一些形式主义还是好,律师主要的是不在于着装,而在于公平公正和正义的维护。
律师袍法袍是西方资产阶级的产物,不符合我国国情是一种门面和浪费,许多法官律师都闲这袍子穿着不方便,所以开庭时很少有穿袍的,除非相当严肃重要的庭审才穿,不管你穿什么审判,如果不公平公正也毫无意义,哪怕你向老八路那样,穿着破烂衣服审判,能够公平公正,也受人民欢迎,穿的再好不为民申冤也白费。
律师出庭应当穿律师袍。一是体现对法庭神圣之地的尊敬,二是体现对法律的敬畏,三是体现律师的职业素养,和作为律师的使命感,荣誉感,四是体现对当事人委托的慎重对待和感恩,五是体现对代理案件的精心准备和胸有成竹。六是如果庭审时法官穿着法袍,律师也穿着律师袍,更能体现律师和法官是法律共同体,共同维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七是如果律师着律师袍,法官便服开庭,督促和提醒法官遵守出庭纪律,从而深层次提醒法官一定要客观公正审理案件,不能徇私枉法,更不能枉法裁判,因为下面今天开庭的律师是一个认真履行职责的律师,如果法官剥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着律师袍的律师一定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理合情合法,有理有据有节,一身正气,刚正不阿。
自从律协要求律师必须着律师袍出庭后,我每次开庭无论当地,外地都按照规定着律师袍出庭。
搞律师袍这就是tmd没事找事。
只有腐朽如英国的律师和法官,出庭的时候才会穿垃圾袋顶方便面。而这个传统的起因是希望自己变得面目全非,这样对方当事人就记不住自己容貌,以后大街上碰到的时候不会砍自己。
所以说这种服饰的起源是糜烂不堪的中世纪治安环境。到今天的文明 社会 ,早就应该丢进 历史 垃圾堆了。
甚至在一些英美法系传统的国家,也早就抛弃这种东西了。比如在美国,律师出庭就不需要穿傻了吧唧的槐庆律师袍。
开篇明义,律师出庭当然应当穿律师袍!
广东深圳已经出台强制措施,律师开庭必须穿律师袍,否则将受到法官的警告批评,严重的还会被通报到律协。
司法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代表着法律的威严,应当有其仪式感。法官着法袍,律师着律师袍,天经地义,不明白有什么好争论的?
试想一下,如果法官在庭审中穿着婆罗衫,律师穿着短裤,法律的威严何在?就算大家都穿着西冲明余装革履,法庭看起来也就像一个商务会议,而不是一次庄严的审理活动。
古时,官容不整是要砍头的!
穿戴整齐即可,不必拘泥律师袍!
从律师执业规范来讲,出庭是需要穿律师袍。关键是律师袍太丑,不洋不土,穿上律师袍显不出律师的职业、精神,还平添了携带负担!
理论上应该穿律师袍,事实上很多很多律师不喜欢穿,实务中民事案件大部分不穿,刑事案件基本都穿
我个人认为律师应当穿,以显示庄重,但律师开庭是在法院开庭的,律师袍又不能在路途中穿,不是很方便,法官袍法官穿着是很方便的,所以建议设置律师职业装并配套律师出庭徽章,这即体现律师与其他职业的区别,也体现对法律的敬畏,在一些简易的庭审中不失对法庭的尊重
个人赞同应该穿律师袍出庭,虽然觉得有点麻烦。因为仪式感很重要。律师着律师袍出庭,说小了是对法庭、对自己、对对方的尊重,说大了是散滚对法律的尊重。每次穿着律师袍出庭我都感觉有一种责任感,荣誉感,觉得自己是专业的律师,要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上法庭穿什么衣服
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律师衣服,必须穿着律师出庭服装。律师出庭服装由律师袍和领巾组成。
最早的律师服是警服
1952年刚满20岁的张嘉麒律师,考入华东政法大学学习法律。两年后因建国之初国家急需人才,没到毕业年限的张嘉麒被推荐提前毕业充实政法队伍,分配到上海市法院系统担任法官。之后不知何因张嘉麒又被判刑发配到安徽服刑。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恢复律师制度。当时在泗县新汴河工地服刑的张嘉麒也得到平反,被就地安排在泗县法律顾问处担任律师。已接近50岁的张嘉麒在泗县组建了家庭,开始了新的生活。
当时法律顾问处属于司法局下的股级单位,没有单独的律师服装。所有律师同司法局的工作人员一样,统一发放雀带警察服装。平反后的张嘉麒被定为行政18级。虽然只是一名律师,但行政级顷悉芦别并不比泗县司法局局长低。所以在发服装时,陆郑张嘉麒可以享受局长和一般工作人员不能享受的一套呢子制服。当时,身穿呢子制服的张嘉麒律师到基层公安派出所调查时,常常被误认为“地区公安处领导”。
省律协正在筹建安徽省律师行业历史陈列馆,听我讲述这套呢子制服故事后,秘书长给我下命令要我动员张嘉麒律师捐赠这套制服。来到泗县,张嘉麒律师听我说明来意后,爽快的答应了我的要求。一生充当张嘉麒保护神的张夫人却对我抱怨到:“张嘉麒原享受行政18级,因从事律师工作原因工资没有及时调整,。以至目前退休工资只有3000元,远远低于当时同级的干部工资。我们老两口就靠这点工资生活,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很少有人过问”。“这衣服我一直收藏在箱子里,原打算将来让老张带走。如果不是你陈晨来要,谁来我也不给。”
听着张夫人的怨言,我既为张嘉麒夫妇对我的信任而感动和骄傲。也陷入深深的思考~~我们应该为他们做点什么?
律师制服可借别人穿吗
不能。
律师制服手察只能个人自己使用,不可外借。
律师制服的衣服是律师的专用服装,职业象征滚旁,神圣不可侵犯,所以律师大薯橡衣服不能给别人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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