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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亲是贫困户子女可以注册个体工商户吗?
父母亲是贫困户子女可以注册个体工商户。只要是满足相应条件,并且满十八岁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都可以成为个体经营者。
个体经营的开办,需要满足如下的条件:
1、开办人应当是有经营能力的人,有自己的经营场所;
2、开办个体经营的范围应当是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的行业和项目;
3、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进行了工商登记。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流程:
个体户审批流程比较简单,办理涉及许可证(如经营食品、餐饮等)的《个体户营业执照》,先凭身份证到辖区的工商所预核名称,凭预核名称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经营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与上述材料一起到辖区的工商所办理执照。
1、确定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的工商所,到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成立行政中心的,一般去中心办理。
2、给自己的店铺取好名字,名称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填好下面的表格,申请名称核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3、名称通过后,进行开业登记申请,填好表格,工商部门就可以进行设立登记的受理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4、如果是代办,还需填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证明。
5、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一般只需三个工作日,如果效率比较高的单位,当天就可以拿到执照了。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王辉怎样收取包月费用的
(一)、所谓贪污罪
起诉书指控我因上洪卡口车辆太多造成拥堵为由,向原三大队大队长徐向东提出按每车每月1000元的标准收取通过上洪卡口运输车辆的“包月费”。2014年6月至2016年12月期间31个月共收取1070万元。按月收费交给徐向东,被徐向东等人占为己有,其中我分得31万元。
1、所谓车辆“包月费”是原交警三大队大队长徐向东在jw留置期间被迫按照jw办案人员的旨意编造出来的。【注:2020年11月20日徐向东在公开庭审中供述:我在任职三大队队长期间没有收取上洪卡点包月费1070万元,更没有滥用职权放行上洪卡点过往车辆。我在市jw6个月的留置审查期间,办案人员对我进行疲劳审讯、威逼利诱、诱供,不间断实施软暴力,用我家人、妻子及家庭财产威胁我,威胁我如果不配合承认收取“包月费”的事就留置处理我的妻子和家人,冻结我的家庭财产,并对我从重处理。当时我的儿子正在复读,我害怕家人出事,我不能影响家庭,所以屈服了。另外办案人员还诱供:说是周洋(另一当事人,原三大队副大队长)先检举我组织收取包月费的事,周洋属于重大立功,我精神上受不了长期的折磨,只有屈服了,我违心的按照jw办案人员旨意虚假编造了“包月费”的事,并被威逼交代其他同志收取和分得“包月费”,其中交警支队和市局领导三人也分得“包月费”350万元。我在留置期间办案人员把我的供述材料和周洋、王辉、程绪祥(另一当事人,原三大队五中队队长)等人的供述材料不断磨合对接,最后我们四人的口供完全一致。在移送区检察院之前,办案人员多次威胁我不准向区检察院和区jw透露实情。市jw还要根据我的检举材料追查其他同志和交警支队及市局分管领导收取上洪卡口“包月费”的事,如果我配合承认组织收取1070万“包月费”,并把“包月费”推到支队、市局领导等人的头上,他们将被处理,我也算重大立功。如果我不配合将对我以350多万元认定,我害怕屈服了。以至于2月5日刑拘、2月9日逮捕的时候没有向检察院说出实情,但我心里一直不服,我受不了被冤屈的痛苦,我诬陷其他同志良心受到谴责!因疫情的原因5月4日才第一次见到律师,我的律师让我实事求是的供述,要相信法院,把真实情况说出来。我才鼓足勇气立即向看守所提出,要求检察院提审我,因案情有重大变化我有重大问题反映。直到6月28日,检察院的渐辉才来提审我,我将没有收取1070万元“包月费”的事,事实事求的告诉检察官渐辉。我在jw的供述收取1070万元“包月费”的事全部是虚假的。】
2、2015年蚌埠市大洪山矿山整治,市jw工作组到上洪卡口调查是否有乱收费的问题,他们在上洪卡口调取了车辆通过卡口一段时间的监控录像,测算出马城、孝仪、刘巷等地共有400多辆大货车,又走访了上洪卡口附近的群众和部分驾驶员,调查上洪卡口执法人员是否有违法违纪现象,又在晚上不定期去上洪卡口附近观察暗访了一段时间。请问当时的市jw工作组是否发现我收取“包月费”?当时的调查结论是什么?
3、在此案中的“上洪卡口”是由交通局的路政、行政执法局和交警三大队直属民警组成。上洪卡口民警与我所在的五中队无隶属关系。唯一的关联是上洪卡口在五中队辖区。我不负责上洪卡口的工作又如何为通过卡口的车辆通过提供方便。就如同市w、市zf在蚌山区辖区内,那么蚌山区的工作人员就能替市w市zf的领导安排市直部门和各县区的工作吗?
4、市jw办案人员指控我收取“包月费”是利用在五中队值夜班时间,驾驶警车开着警灯在上洪卡口路边,逐一车辆收费。实际上,这件事用这种方法根本无法做到。因为我一个月在五中队值6个夜班,其中有2个夜班到市区查处酒驾,(这是三大队安排的,五中队谁值夜班谁带一个辅警去市区查处酒驾,大队办公室有查酒驾人员领取补助记录)。假定“包月费”存在,在全年无休的情况下每月只有4个夜班可以收取“包月费”,按照办案人员推算的1070万元测算,平均每个月要收35万元,即每个夜班要收8 .6万元以上。无论刮风下雨、下雪,无论是否有车,在每个夜班至少要收86辆车才能完成任务,按每辆车耗时5分钟计算,需要431分钟, 7个多小时。如果从晚上8时开始收费,7个小时已经是夜里三点多了。这时路上还有车吗?而且满载石子的大货车排着长队在闪着警灯的警车前,等几个小时在路边缴费,几年下来人不知鬼不觉,显然不符合逻辑的常识问题。为什么2015年市jw工作组晚上不定期到上洪卡口明查暗访,没有发现排队交费的车辆?
5、每年春运期间运输车辆的驾驶员放假,这一个月是不跑运输的。而我都被大队抽出去参加春运执勤,在这31个月中有2个春节;每年一次公休假15天加周末计21天(其中2015年5月连续修21天,去哈尔滨了,支队有公休假审批单可查);2016年10份被抽调参加蚌埠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一个月,加在一起我有5个月的时间没在五中队上班执勤。2014年至2016年206国道正在修路有6个月的全封闭施工不准车辆通行,那么这11个月的“包月费“怎么收取的?按此推算指控我收月票的时间只有20个月,这1070万元怎么收取的?
6、市公安局依据市jw的调查材料于4月20日对我进行了双开处分,在处分决定中说:每月收取包月费后都记录在黑色的较小的“工作日志”上,并将费用交徐向东保管,后为对抗组织调查,徐向东安排我赶紧核对一下账目,把记录烧毁。然后我在五中队院内垃圾桶旁边把工作日志烧掉,并向徐向东报告共收取1070万元。事实上五中队营区有视频监控,办案人员是否调取了该时段监控视频?按照市jw的调查材料:我每个月都把收到的钱如数交给徐向东,并且我和徐向东留置期间关于每个月收取多少钱讲述的完全一致。普通人的记忆力再好,已经过了5年,31个月的“包月费”收支仅凭脑子记也不可能没有一点差错,说明徐向东一定有记录,徐向东的记录呢?徐向东已经知道了多少钱为什么还让我查查账目烧掉后再向他报告收了多少钱?
7、我被jw办案人员逼迫承认收取31个月 “包月费”每个月底给徐向东送钱之前都会与徐向东电话联系送钱事宜。与徐向东共有一百多次电话联系,实际上平时很少与徐向东联系,工作上徐向东都是和中队长程绪祥联系布置工作。可以查询此时间段的通话记录。(徐向东电话666087,王辉电话666039)
8、既然已经知道通过设卡收费我们一行人共非法获得并“贪污”1070万元,那么办案人员为何不查明这些钱都是哪些车主和驾驶员送的?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证明1070万元的存在,那么1070万元的数字是怎么来的?一个涉案金额一千多万元的大案竟然查不出钱是哪些人送的!而卡口的执法人员又是如何区分缴费与未缴费车辆的?
(二)、所谓滥用职权罪
起诉书中指控的滥用职权罪,是因为我收取了“包月费”,为方便这些运输车辆在禁止时段通过上洪卡口多拉几趟砂石。就建议徐向东改变吃饭地点。致使卡口在中、晚餐时段失控,导致非法运输车辆得以顺利通过卡口外运。致使大洪山被非法盗采3575、8万吨、价值16亿元。该指控完全不能成立。
1、办案人员却把上洪路段交通堵塞问题说成是我滥用职权造成的。事实上上洪路段晚上确实有交通拥堵的问题,是因为超载车辆为躲避上洪卡口的执法人员查处造成的。如果按jw办案人员的材料,既然交过“包月费”的车辆可以通行,那么交了“包月费”,就没有必要在上洪卡口附近排队躲避处罚,车辆拥堵从何而来?jw办案人员说法是否自相矛盾?按照办案人员的意思路面交通堵塞就是交警滥用职权造成的,那么全国的交警都存在滥用职权的行为!
2、1)上洪卡口的执法主体不是我,我当时是五中队民警。我的工作职责是在五中队执行勤务,不是在上洪卡口执勤。2)我没有收取“包月费”和运输车辆的车主无任何经济利益关系,也不存在帮助已缴费的车辆在禁行时间段内通过卡口多拉砂石问题。3)我没有建议徐向东更换吃饭地点,(徐向东庭审上说:更换吃饭地点是上洪卡口交警建议经徐向东同意的)。4)即使中晚餐时间交警远离卡口吃饭,那么还有交通局和行政执法局在执勤。
3、大洪山的砂石被非法盗采由来已久,运输渠道也很多。向西可以通过新城口、贡湾渡口走水路向蒙城方向运输;向东通过公路到凤阳;向南通过公路到淮南。运输四通八达,没有必要必须走上洪卡口外运。
大洪山的主管部门是国土局、禹会区政府、蚌埠高新区天河科技园管委会,而且蚌埠中联水泥厂把大洪山砂石作为水泥生产原料,2013年开采至今。把大洪山被非法盗采,损失16亿 说成是我的责任有欲加之罪之嫌,对我不公。
(三)、所谓受贿罪
起诉书指控我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给他人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照顾等,共收取他人现金2.2万元、购物卡4.1万元。
1、这一指控绝大部分不能成立。我只是一个普通民警,一直在中队从事内勤工作,2015年底才任中队指导员,只是交警部门最基层的一个政工干部。而交警的管理是行政领导负责制,我根本没有权利对他人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照顾,他人也没有给我送钱的必要。而且言辞证据中没有列举给予他人什么样的照顾。
2、起诉书指控受贿的数字是我在市jw留置期间,被办案人员刑讯逼供逼迫承认的。在他们的威逼欺诈下,我只得胡写几个名字,说收他们钱了,办案人员就按我说的名字威逼这些人,因为确实没有送过钱,他们当然不会承认。这时办案人员就逼我给这些人写信,让他们按照办案人员的要求去做材料签字。这样做出来的材料,不管年代多久,数字肯定能对得上,所谓的受贿罪也就成立了。
一个月有多少天绩效
绩效必须要上满一个月才有吗
律临王辉律师
执业8年|广东达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咨询
法律分析:绩效必不是要上满一个月才有,只要工作就算是有绩效。若公司规章另有规定,按公司规章规定。
法律依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终极证据21集演员
《终极证据》是一部由安徽电视台、北京大唐辉煌影业投资有限公司联手打造的电视连续剧。该剧由成功打造过《鲜花朵朵》、《男人底线》、《女人心事》等热门剧集的金牌出品人王辉担任出品人,何涌生、侯俊丞、童一丹、沈佳凝、伊洋、丛鹤等众多实力明星联袂出演,精彩的剧情、个性十足的角色、一流的制作班底等都使得该剧成为2011年最受关注的刑侦剧集。
演员表
何涌生 饰 冯涛
简介 淮河市公安局特侦组队长,一级警督
童一丹 饰 于岚
简介 组员,二级警司
伊洋 饰 杨志杰
简介 组员,三级警司
侯俊丞 饰 韩笑
简介 组员,二级警司
沈佳凝 饰 高燕
简介 新人,组员,
丛鹤 饰 何幼君
简介 组员,三级警司
刘广楠 饰 周大可
简介 组员,二级警督
李欣蔓 饰 简芳
简介 淮河市公安局法医,三级警督
王海地 饰 张疆
皮逸嘉 饰 王倩
贺镪 饰 林轩
简介 幕后黑手,犯抢劫、绑架、拐卖等罪被抓
林好(友情) 饰 邱曼丽
简介 演员,杀人凶手,被抓
王博 饰 顾斌
简介 淮海市银行经理,被杀
陈学芝 饰 老杜
于子宽 饰 陈邵坤
韩俊杰 饰 陈刚
简介 淮海市银行运钞车司机,陈洁哥哥,作伪证被抓
汪胜男 饰 陈洁
简介 陈刚妹妹,顾彬团伙,犯绑架、抢劫罪被抓
陈雪琴 饰 关母
简介 小关妈妈,被绑者,后获救
程六一 饰 林总
简介 邱曼丽丈夫,被杀
田振威 饰 姜南
简介 摩托车党,卧底警,三级警督
黄白露 饰 李玲
简介 周强妻子
金宝 饰 鲁昌明
简介 摩托车党,绰号鲁蛋,杀害周强的凶手,被抓
站国庆 饰 章凯
简介 摩托车党大哥,因贩毒、杀警,被抓前被毒死
张峰 饰 周强
简介 卧底警察,被杀
温捷杰 饰 交警
简介 淮海市交警,在拦截银行劫匪时受伤,一级警司
张爱敏 饰 韩静
简介 淮海市正言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叛变线人用毒药毒死,著名环保律师
李莹 饰 小丽
李虎 饰 徐虎山
薛祺 饰 贺佟
耿大勇 饰 杜云生
郎浩 饰 三毛
倪其涵 饰 袁林
苏浩 饰 张茂林
王亚 饰 周刚
常逸然 饰 王娟
陈峰 饰 肖中强
崔怀伟 饰 顾权
陈静 饰 杨佩
王雪 饰 刘曼
单子豪 饰 陈桐
孙军军 饰 李文铭
隆莎 饰 李文丽
冯茗惊 饰 丁一
陈楷 饰 陈宏亮
崔斌 饰 安子
简介 林轩助手
苏强 饰 陆中原
刘刚 饰 蔡少临
董斌 饰 涂鸿笙
王俊 饰 张大
王委 饰 李德
何佳 饰 金华
杨勇 饰 何平
杨光伟 饰 张扬
周琦 饰 刘海东
林航 饰 高鹏
朱忠进 饰 郭亮
李迅安 饰 秦邵凯
简介 淮海市天弓集团老板
潘厚平 饰 老三
陈贤仲 饰 校长
甄济康 饰 老吴
萝笠 饰 汤尼
何贤东 饰 赌徒甲
张福川 饰 赌徒乙
刘剑 饰 陈辉
苏敏 饰 小关(毛毛)
简介 淮海市银行押运员,被劫匪打死
徐涛 饰 李平
李昊 饰 雷蒙
张盼盼 饰 王萍
扬扬 饰 田欣
蔡书杰 饰 周强父
潘菊菊 饰 周强母
郑爱国 饰 大妈
河北寻亲男孩刘学州离世,此事的情节有多严重?
河北寻亲男孩刘学州离世,此事的情节有多严重?下面就我们来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一番探讨,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到有需要的朋友们。
1月24日0点02分,河北寻子男孩儿刘学州发布微博文章,内容消极造成诸多网民关心和分享寻找亲人。零晨2点过,刘学州的舅母柴某回复记者表明:“刘学州在三亚海边吃完药,被爱心人士发觉后,已经医院门诊应急救治。”零晨4点上下,刘学州经医治无效身亡。
“凡俗淹没了一切,在有着和丧失中间很长时间不可以放下”,刘学州最终一条微信朋友圈,精准定位是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1月24日零点上下,他在好几个服务平台公布照片,配字“bye”,疑是道别。
正观电视记者注意到,在刘学州好几个社交网络平台评价里,及其其往日主播间,都是有许多朋友对其提出异议。
怀疑内容包含“运用寻子为自己蹭热点、立人物关系”“说自身日常生活窘困却富有去三亚度假旅游”“何时直播带货”及其怀疑其寻亲目地不单纯性等多种多样观点。
刘学州1月21日曾公布声明称,没有授权委托一切组织和本人接纳支助,支付宝账号也早就关掉,但几回申明好像并没有平复争议。“之后在沟通交流中有一次爸爸和我埋怨我妈妈当初她们家逼着找他要彩礼钱,他确实是没有那多的钱,因此才没有办法将我卖出,把这个钱给了亲姥姥姥爷。”文章遗嘱中,刘学州自叙了解自已是被亲生父母卖出后,心态几乎是崩溃的,一连几天睡不着。
1月24日中午,河南中砥律师事务所王辉律师告知正观电视记者,假如“被亲生父母售卖”情况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0条要求,其父母有可能涉嫌拐卖儿童罪而遭受刑事处分。
“如果是遭受亲生父母丢弃的小孩,可以规定父母付款赡养费,过失致人重伤的还能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1条要求,追责父母因涉嫌遗弃罪的法律责任。在小孩未满十八岁时,亲生父母假如都表明不愿意无条件的爱,就因涉嫌遗弃罪。”
针对网络语言暴力问题,王辉律师表明,网络语言暴力,其侵害的行为主体包含个人隐私、侵犯名誉权乃至是健康权、人格权。
中国公民可以根据民法的要求,规定侵权人担负法律责任,包含终止损害、排除妨碍、清除风险、清除危害、澄清事实、道歉等。针对剧情比较比较严重但未做到违法犯罪水平的,可向公安部门寻求帮助,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侵权人给予拘押或是处罚。
“假如剧情非常比较严重就会有很有可能组成诽谤罪、诽谤罪。”王辉律师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和第二条之要求,歪曲事实诋毁别人具备规定情况之一的,很有可能组成诽谤罪,依规理应担负法律责任,处三年以内刑期、拘留、管控或死刑缓期执行。
因为该事情中,刘学州已悲剧去世,律师表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要求未满十八岁的监护人:(一)未成年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二)未成年的父母早已身亡或没有监测工作能力的,由以下工作人员中有监测工作能力的人出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别的想要出任监护人的本人或机构担负监测义务,但须经未成年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允许的。这些人都能够替代刘学州开展追究责任。
如何学习法律英语
既然是英语专业的,可以选择一些比较有挑战一点的英文的法律书籍看看,《美国法律概论》很不错的,同时也应该看看相关的法律书籍,对一些常用的法律术语有所了解,这样进步会快得多。
关于王辉律师和王辉律师北京大学毕业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以上就是袅袅清烟为大家整理的《王辉律师,王辉律师北京大学毕业》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链接:https://www.lawyeranswers.com/46819.html欢迎转发给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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