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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客观评价律师的工作
律师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法律服务工作,所以对于律师工作的评价,也应该结合众多方面来综合考虑。
1、律师的工作态度如何。“态度决定一切”。对于律师工作来说,律师的工作态度,往往决定了律师投入在该项工作上的时间、精力以及人力等。
2、能否恪守律师的职业道德是否遵守律师的执业纪律
3、律师的预见是否准确。及时、准确预测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和法律后果,是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主要内容之一。
4、律师代言是否表达清楚并有说服力。一名优秀的律师必须具有很好的口头表达能力,这是大家公认的说法,这也说明了律师口头表达能力对于律师的重要性。
5、律师起草的法律文书是否合格、规范律师能否及时对当事人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必要的时候给当事人以适当的提示,为当事人把关,协助当事人决策。
6、律师工作的结果是否令当事人满意。当事人委托律师,自然都想追求自己满意的结果。律师工作追求的目标,不能违背当事人的意志,都应该在合法的前提下向着当事人追求的目标而努力。所以结果对于当事人来说,是最为重要的。结果好,无论律师本身的水平或者品格如何,对当事人来说都不甚重要了。如果结果不能令当事人满意或者接受,那么即使有再多的理由,都回避不了该项追求失败的现实。这种结果,不仅当事人痛苦,其实对律师来说,也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如果这样的结果不是律师本身工作的原因造成的,那么就并不能说明律师无能或者业务水平低,不应因此而影响对律师的评价。如果这样的结果是律师本身工作的原因造成的,那么自然律师就有责任,这样的律师则是当事人的悲剧。
综上分析,律师工作的复杂多样性,决定了对律师工作客观评价的复杂多样性。 官司的输赢有的时候与律师工作的水平相关,但许多时候并不是判断律师工作水平的唯一标准。对于许多当事人来说,即使输了官司,但如果通过律师卓有成效的工作,解答了当事人的法律疑难,减轻了当事人的心理压力,缓解了当事人的身心之累,免除了当事人的口舌之争以及脚力辛苦,并提高了当事人的法律意识,那么当事人也并不是没有收获,律师的价值依然不可否认。
律师的总体社会评价状况如何?
律师评价我以一个法院人的身份来谈谈吧。
先说自己的心理:羡慕全部律师、吐槽部分律师、很大概率不会选择成为律师。
首先谈羡慕。律师的平均收入在当前 社会 中属中上阶层,且靠本事吃饭。律师从业门槛高,这是因为法考难度大,通过率低,拿到法律资格职业证书等于打开人生新篇章,基本上从业的律师只要努力去工作,收入还是比较客观的。而且多劳多得,不同于律师评价我们在体制内的人,工资津贴补贴都是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只能领一份相对体面的薪资而已。还有就是律师来说相对自由,起码混到了资深的时候,有选择当事人的权利,有选择放假的自由,有选择生活节奏的资本,这些都是我们羡慕的地方。
再来说吐槽。但是目前来说,部分律师重社交,轻业务,教唆当事人与法院对抗,错误引导当事人,这是我们最为诟病的地方,涉及到律师职业道德观的问题。即使律师提供诉讼服务,从本质上而言属服务行业,但作为整个依法治国的进程参与者,律师应担负起树立法律公平公正的职责,不应站到法院的对立面,而应引导当事人就事论事,平息矛盾,以法律来解决问题。
最后,我很大概率不会选择成为律师,一是律师需要不断发掘新的社交圈,有资源才能打出知名度,才能有案源,这就意味着必须花时间在对外拓展人脉上,这个与个人性格喜好有很大关系。二是律师相对而言,起码在目前而言, 社会 地位未能匹配上其高收入,而且也很奔波,各种出差,各种调查取证,即是脑力活也是体力活。
我个人觉得,现阶段律师的 社会 评价不一,与少部分律师所体现出来的 社会 属性有关,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是无论在哪个行业都会出现的现象。对于楼主而言,做好自己最重要,其次,选择从业方向。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等不同领域,你遇到的人和事是完全不一样的,专业性越明显, 社会 评价相对就会较高。
最后,希望楼主坚守初心,做法治进程的守护者。
总体来,律师的 社会 形象是被扭曲的。在公权力面前,律师只是被点缀的装饰品,需要的时候拿上台面展示展示,更多的时候被认为是麻烦的制造者。在民众面前,律师还是停留在吃了原告吃被告的层面,最多只是在万不得已的时候的一棵稻草。但律师总自己把自己很当回事,时不时发表一下看法和议建,在外人看来更多的象深闺怨妇,出不了厅堂,更上不了台面。
人的生存权大于债权!无良律师们永远不会想到这一点!当经济关系影响到一个人的生存权,明显就是把人逼入绝境,一旦到了这样的境地,有的人自杀,有的人铤而走险,有的人鱼死网破。其实法律的精神,完全不是冷冰冰的一个钱字,而是讼棍们只围绕一个钱字来逼迫陷入困境的人!
说句实话,我也是破产的创业者,而且已经因病致残失去劳动能力,妻离子散,依靠国家救助生活!某些银行信用卡和讼棍们也想对我进行这样的逼迫和置我于死地,只是我比那位当事人反应及时一些,果断向政府部门寻求帮助,及时扼制了让我活不下去的苗头。
我认为国家层面应当给陷入绝境的负债人一个生存保障,不要由讼棍们侵害生存权!有钱不还是老赖,无钱生活真不是老赖,而是弱者!讼棍们醒醒吧!
律师的总体社会评价状况如何?
笔者接触过很多律师,也和不少律师是朋友。
我个人看法,律师和其律师评价他任何行业一样,绝不会因为是律师就都成了好人,更不会因为是律师就都成了坏人,总的来说,有人的地方就会有左中右、上中下,律师当然也不例外。也就是说,律师当中,有优秀的、好的、一般的、差的、黑的。
当然了,舆论好像是对律师评价低的比较多,实际上有好多是一种误解。
第一种原因是因为收费。
国人勤俭起家,多数喜欢免费,但实际上免费的未必是好的,只要收费,差评就来了。比如我见过一个当事人,曾经免费咨询过十几个律师,后来又咨询过我十多次好几个晚上和周末,最后临走的时候又跟我要了一包打印纸,在他眼里,只要收费的律师就是坏人,所以他说多数律师是坏人,都想收费。
第二种原因是因为输赢。
国人自古好战好赢,打官司自然不例外。实际上每一起官司,一方赢了,另一方必然输,怎么可能都赢?赢的那方,当事人基本满意,但是输的那方,不从自身找原因,不理解少输也是另一种赢,总认为花钱请的律师无能。例如笔者见过一个当事人,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律师尽力争取,使对方要求的赔偿100万+刑事谅解15万以一次性赔偿80万结案,出具刑事谅解。结果这个当事人说,我希望30万解决问题,请了律师花费好几万,还不如不请呢。
第三种原因是律师自身的原因。
有的律师的确黑。
例如2019年曾有一名律师因诈骗1200万,被淄博市临淄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处罚金300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1200万元赃款给委托人。经法院查明,这位律师接下一起刑事辩护案子,开始是签订150万的收费合同,后以为被司法机关依法羁押的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为由,四次骗取委托人钱款600万元,以修改嫌疑人涉嫌挪用资金案涉及的的审计报告书为由,骗取委托人600万元。
有的律师善于炒作。
例如有律师坐火车遇到列车员查票要求出示身份证便较起了真,要求对方出示法律依据,直到列车长和乘警出面才解决问题。这位律师研究法律炉火纯青,今后到银行存款,到小区租房子,是不是需要市公安局长亲自陪同办理?
对律师不是太了解,作为一个普通人觉得律师的总体 社会 评价应该是不高的,感觉是有钱人的代言人
我的一个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案子请了济南国耀律师事务所两个律师打二审收了我2.2万元,他们在接案前和接案后完全两个态度,接案前表现出信心十足的样子,一旦收了钱电话微信都经常不接不回的,对客户极其不负责任,一审法院庭审笔录和录像不一致他们都没有发现,直接导致二审败诉。
更有意思的是,在二审开完庭律师让我快与对方调解,如果能调解的话,我还用花钱找你们干嘛???
并且和我说:我想打再审的话,还要让我继续交费。就你们这样的水平我还能继续花钱请你们吗?难道我的钱是大风刮来的吗?
后来我的案子是在一个不是律师的朋友帮助下(一位普通公民),发现判决书和庭审笔录中的多项错误在再审环节中才打赢了官司。
通过我的经历看到,请了不负责任水平低下的律师还不如自己去打官司
有一天我坐在出租车打电话,司机师傅一听我是律师,忍不住说,“你们律师赚钱是不是很容易啊,坏人好人都要找你们的”。
可能在师傅看来,律师就是一个值得羡慕但不被尊敬的职业。
我们任重道远。
我感觉到 社会 对于律师行业的总体评价是比较好的。应当是属于正面形象。
法治建设需要律师的参与,律师在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律师承担着法律援助的职能,为很多负担不起律师费的弱势群体提供了力所能及的法律援助工作。刑事辩护全覆盖、村村法律顾问工作,律师也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代替政府履行了 社会 职能。
律师在 社会 中有喜欢他的一面,也有不喜欢他的一面。
在政府看来,符合政府意图的方面,当然政府就喜欢他,比如说法律援助的事项政府就喜欢他律师评价;当不符合政府意志的事,政府就不会喜欢他,比如说律师代理提起行政诉讼的事情。
公检法部门对律师也是既爱又恨,当律师配合他们工作时,他们就喜欢律师,如果他们觉得律师与他们作对时,就不喜欢律师。
社会 的人员当需要律师的时候就喜欢律师,不需要时就不喜欢律师。但,有困难时,还就是律师才能帮忙。
我认为 社会 上绝大多数律师是依法执业的。不可否认有极少数律师存在违法乱纪的行为。每年都有部分律师被判刑与吊销律师证。
我对律师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深恶痛绝。我们国家正在整顿律师队伍,形势逐步好转。
目前看,只能说还凑合。
很多人羡慕律师,但却不尊重律师。
法治 社会 ,律师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律师,很多东西根本没法进行,现代国家需要律师的作用。
你如果对比欧美律师,你会发现他们律师的 社会 地位非常高,法律和医学的学费是最贵的,毕业后也是收入最高的,美国总统也得对联邦法院大法官礼让三分。但是在中国,律师仅仅是个普通职业,可能收入高一点,但也高的很有限,从来没有那个中国律师登上财富榜单。
我在律所经常见到有的当事人给律师鞠躬,这是最触动我的地方,那一刻,律师的心其实是柔软的。
但你看网络上,很多人在攻击律师。比如说我们是讼棍,说我们只收钱不办事,说我们吃完原告吃被告等等。我们的辩解也不听,我们也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可以说,律师的整体 社会 地位和 社会 形象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首先,在国家走向法治和权利时代的过程中,在法治和权利时代下,律师无疑占有举足轻重的特殊地位并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当年邓小平同志就有预见性的强调指出:律师队伍要扩大,不搞这个法制不行!应该看到,由于少数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违反执业纪律、不遵职业操守,加以其他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律师的 社会 地位仍然偏低,有些当事人对律师的整体评价不高。但是,近年来随着法治建设的推进,律师的执业纪律规范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对律师职业的价值越来越认可,国家对于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也越来越充分,律师的整体 社会 地位显著提高,总体 社会 评价越来越好了,这是大好事。正如学者所说的那样,“法治 社会 离不开一个高素质、负责任的律师群体。仅凭理论界和立法者的一腔热血,而没有一支高素质的律师队伍在背后支持,这些美好的设想就很难得到实现——这就好比盖一所房子,如果只有设计师而没有建筑师,那么所谓高楼大厦就永远只能是停留在纸面上的空中楼阁罢了。”倘若我们没有灿若星河的优秀律师,又遑论权利时代的到来和法治国家的实现?所以,重视发挥律师的独特重要作用,大力支持律师工作,进一步提高律师的素质及政治、 社会 地位,完善律师方面的法律制度等等,急迫且殊为重要!
法治和权利的时代是美好的。我们可以断言,在走向法治和时代的过程中,律师因其特殊地位和作用使然,必将成为这种追求“美”、展示“美”、传播“美”的使者!
如何看一个律师的水平高低?
一、律师的高效性律师评价,即好律师必须思路敏捷律师评价,工作踏实勤快,他能充分施展自己的才能,最快完成当事人的委托。
二、律师服务的准确性,即好律师必须准确地运用掌握的法律知识及法律信息,制订正确有效的计划和方案,通过一系列必要的法律活动来全面实现当事人的合法主张。
三、律师服务的圆满性,它是评价律师服务提供结束后,服务结果最终成绩的关键特性,它还涉及到律师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交流是否融洽、满意。
能力要求
一、独立的思考能力和准确的判断能力
作为一个律师最重要的就是独立的思考能力。律师绝对不能人云亦云,不但对于每一个案件是这样,对于社会现象也是这样。在对个案的分析方面,特别是那些自己拿不准的案件,请教是必要的,但被请教的人以及大多数人的意见并不一定是正确的。
二、律师应当虚心学习,不断更新知识,以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现代社会是人类文明高速发展的社会,不但法律知识,而且太多的科学知识和社会知识都需要律师评价我们去学习。
所以律师不应当自以为是,遇到自己不懂的事物和问题,特别是一些与案件相关的问题,一定要虚心向人请教。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如何评判律师的人品和专业水平?
人品方面:“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律师的职业道德所要求。遵守法律和公序良俗,是律师执业的法律要求。诚实不欺,勇于承担,是对一个普通人的要求。然而,就是这些简单的要求构成了对律师人品的评判标准。具有良好人品的律师,在接受委托之前从不虚假承诺,而一旦接手案件却会尽心尽力。他们从不吹嘘自己的办案经验和活动能力,也不会打着与办案人员的特殊关系招揽案件。他们的收费公开透明,不会为承接案件故意压低收费价格,也不会在承接案件后看碟下菜。当委托事项出现不利时,他们会及时分析原因找到症结并与委托人交换意见,就是否采取应对措施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相反,人品不好的律师会为了收费穷尽各种手段,收钱不办事。在委托事项出现风险时推托责任,根本不与委托人交换意见。专业水平方面:首先看律师的从业背景,因为任何律师都不可能熟悉所有的行业和领域。其次看律师在某一专业领域的知识积累和研究,是否有这方面的论文公开发表或交流。再者看律师的执业年限和执业经验,是否有相关专业的办案经历或典型案例。四是看律师在某一领域的知名度。五是看以往当事人对律师的评价,因为只有他们最了解律师的专业水平和办案能力。六是看律师的办案作风是否严谨,对重要的案件是否会出具书面的代理方案和证据清单,并与委托人交换意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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