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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请问,我老婆没有和我商量私自把我卡里的钱取空了,然后在来和我说要离婚,请问这样的行为是否已经违法了
- 2、人能长生不死吗?
- 3、重庆的律师事务所有哪些
- 4、哪位律师能给提供一下有关工伤鉴定标准,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工伤等级鉴定标准,最新工伤鉴定标准的法律条文?
- 5、挂靠建筑单位建设的建筑,应该拆除吗
- 6、江珊演过什么
请问,我老婆没有和我商量私自把我卡里的钱取空了,然后在来和我说要离婚,请问这样的行为是否已经违法了
虽说我国的《婚姻法》已明确规定,在离婚案件中,当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的规定予以制裁。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夫妻因碍于感情、面子没有做财产公正,以至于离婚时常因找不到确凿的证据,致使藏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时有发生,所有这些成了受害者获得赔偿的最大障碍。记者根据王主任这篇文章,深入各法院采访,希望下面这些案例和对策,能给你启发,让你防患未然。变心男子私藏房产———私自隐匿拥有不动产的信息,企
图多占夫妻共同财产。
7月,刘云拿着丈夫私藏房产的证据,来到哈市动力区法院正式向丈夫萧军提起离婚诉讼。其实早在一年前,这对结婚十年的夫妇已经水火不容了,原因是萧军有了外遇。当刘云知道这一切时就提出了离婚,丈夫也没反对,可是在他们分财产时,一向不管钱的刘云却发现这些年他们夫妻才存了2万元钱。刘云看出丈夫留了“一手”,为了不吃这“哑巴亏”她便没有急着离婚,而是通过关系开始调查丈夫的经济情况。
调查了一段时间后,刘云没有发现丈夫有其他银行存款,但她心里明白,按照他们的日常开销,这些年怎么也能有10万元的积蓄。刘云想起,自己当初怀疑丈夫有外遇时,曾跟踪他到哈市道外区一处房子,发现他与一女子约会,之后丈夫承认自己常在这女人家里过夜。经过刘云从侧面了解,这个第三者本是外地来哈打工的按摩小姐,于是刘云来到房产部门调出那处房产的产权情况,结果,房子的主人果然就是丈夫萧军。原来萧军早在两年前就花十几万元,偷偷购买了房子。拿到确凿的证据,刘云在法庭上夺回了自己应得的财产。对策调查私藏房屋的隐匿处
在离婚案件中,一方私自隐匿拥有不动产的信息的事情颇为多见。有些颇有心计的当事人,在面临离婚之前,就已经私下购买了另处不动产。在离婚时,购房者绝口不提另有房产的事,该房产自然也不在共同财产分割之列。面对这样的事情,一方要明白,其实办理购房手续的周期较长,在夫妻平时相处时,难免泄露一些蛛丝马迹。因此,如果在离婚中或离婚前一段时间,你发现对方的行为诡秘或异常,怀疑其可能另有房产,那么就应注意查找对方的票证或存款往来记录,看有没有一段时间的大额支付,以及向房产公司汇款的记录等等。如果对方像上述的萧军一样行为不露声色,没有蛛丝马迹可查,那就要采用推理的方式来确定其是否购买房产了。比如,假设一方购买了他处房产,目的在于何处?可能给情人居住,就可以设法调查情人住处,查到门牌号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该套房屋的产权情况;可能给亲属使用,就可以先确定排查范围,然后再一个个排除。应该注意的是,一般情况,当事人私自购房后,空房的可能性不大,即使以上调查全部落空,还要密切注意一方是否与房地产中介公司往来,看看是否存在出租的可能。通常一方有意藏匿房产的情况下,单靠另一方当事人自己的力量和能力,很难完成以上调查事宜,因此,聘请有专业经验的律师以及相关调查人员,也可以少走些弯路。
离婚前把房子偷偷卖掉———处置共同房产,收益独自“挥霍”。在我国,房产的产权证上一般只有一个名字,也就是夫妻共同的房子也只有其中一人的名字。那么这样就不能排除在离婚时一方将房产擅自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转移现金的可能。哈市道外区法院近日就有一起这样的案子。夫妻因感情摩擦而长期分居,当回娘家多日的妻子欲回来与丈夫离婚时,却发现家里已经人去楼空,原来这房的产权证上本是丈夫的名,有心计的丈夫故意把妻子气走,偷偷卖掉了房子一走了之。等遇到丈夫时他又称卖房的钱做生意赔了,吃喝玩乐花了。对策确定买房对象及时间
一般来说,在离婚期间,一方擅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置是违法的,法院可撤销合同。据道里区法院法官介绍,采用这种方式隐匿转移财产,并不是一种很高明的处理方式,但一方仍采用的目的,在于套取现金后,找消耗的理由进行脱身,不能不说,这是一种虽然笨拙、但仍然有效的转移方式。对付这样的事情,另一方要掌握以下两点:房屋交易的对象及时间。确定交易对象,就是一定要找到目前房子的拥有者,要看他们是否知道“这所房子是共同财产”的事实,如果知道,那么是“恶意取得”,可以要求法院撤销合同。相反如果不知,就只有能按照具体情况从卖房者应得财产里扣除。如果把房子卖给自己的父母,法院仍然会判决交易行为无效,从而从根本上保障另一方的权益。
确定交易时间,是为了收集有利证据及抗辩对方可能提出卖房款已消耗殆尽的事由。比如,一方称房款被消耗掉了,如果交易时间短,法庭通常不会采纳。因此,此案的妻子应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交易的时间以及交易的对象。
狡猾男人买房“送人”———为了离婚时占有更多财产。
王丹直到离婚也没有想到,做了20多年的夫妻,丈夫一直都跟她藏着私心。王丹和丈夫李凯都有一个稳定的工作。业余时间,丈夫与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公司,几年下来他们的公司已经颇具规模。可是今年,当王丹和李凯因为长期感情不和而离婚时,财产分割上出了问题。丈夫称,公司所挣的钱都花了,王丹不相信李凯所谓的都花光了的谎话,可又找不出钱在哪。这些年,李凯的哥哥和妹妹都分别买了房子,王丹始终不明白他们哪来的钱,现在王丹终于明白,是李凯出钱用哥哥、妹妹的名义买房,为了离婚时占有更多的财产。对策从调查亲朋的房产入手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他人的名义购买房产,但却是实际房产的拥有者,等到离婚之后,再将该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像这样的事情,一般多发生于夫妻感情长期不和,离婚已是必然,而一方收入又较为丰厚的情况。有此担心的当事人可以从几个方面找出对方的破绽。一、因为房产价值巨大,一般当事人不会将房产以一般朋友的名义购买,而最常见的是以父母兄妹的名义购买。因此,如果一方并不宽裕的父母或兄妹突然拥有房产,就有可能存在这种情况。二、从交易时间,摸查出资线索。根据购房付款的时间,回忆一方在此期间财务上有无重大支出或异常,有条件的,还要查询一方银行存折上的资金流向。三、可以直接查询打入房地产公司购房款的银行出处,如果恰好是老公的开户行、老公的户头,这是最有力的证据。
婚前共同买房被占为己有———婚前双方出资购房记在一人名下,为离婚时财产分割留下了隐患。
张夏涛和于晓慧是一对典型的“早结早散”型。刚结婚不到3年,小两口儿就打起离婚来。他们没有存款只有为结婚买的房子及家电、家具等。张夏涛让于晓惠想拿什么就拿什么走,于晓惠不能接受,她还要与张夏涛分房子。可是法庭上,张夏涛指出房子是在结婚前由自己出资买的,不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此时于晓惠大呼上当,道出实情。房子的确是在他们婚前购买的,因为当时正赶上开发商清盘处理剩房,比市场价便宜很多,为了不失去购房机会,他们在还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就双方出资购房,在办理购房手续时,出资较多的张夏涛顺理成章将房产办在自己的名下。当面临离婚时,张夏涛却矢口否认共同出资的事实。对策找到共同买房的证据
据审理法官讲,由于不愿意失去购房机会,在还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双方出资购房,但在办理购房手续时,“精明”的一方,以“贷款不便”、“没有领结婚证就不能共有房屋”等为借口,将房产办在自己一人名下,而等到离婚时,却矢口否认共同出资的事实。这种你是我非的事,的确很难说清楚,但也不是完全没办法,只要于晓慧有足够证据可以证明,当初买房有出资事实即可。比如,她可以查询出资汇款银行记录,或信用卡刷卡记录,也可以将当初卖房的人找到出据共同出资的证言。值得注意的是,此类纠纷越来越多的发生在青年夫妇中。他们在婚前共同出资买房,都是对对方高度的信任,没有想到后来可能遇到的问题,往往离婚时一方吃了大亏。所以,为了避免此类纠纷,最关键的是,在婚前购房出资时,要与对方达成出资协议,留下书面凭证或证人。虽然这对于热恋中并马上要结婚的青年男女来说有点难以启齿,但这毕竟是避免纠纷的最好办法。转移存款花样多———将积蓄或工资卡上的资金取出另存他户,将所剩无几的工资卡交由法院分割,声称其余已用于家庭生活开支。
都是国家公务员的徐宽、孙宝平夫妇近日来到法院离婚,他们双方都说对方藏匿了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对夫妻常年感情不和,各自收入很多年前就都各管个的,孙宝平认为丈夫把钱给了婆婆,徐宽认为妻子把钱给了娘家,他们为家庭支出还常常吵架。今年8月,二人再次发生矛盾近而要离婚分家,可分钱时却有了分歧。孙宝平说,丈夫每月两千元工资,年底还有各种奖金,凭他的开销不可能存折上一点钱没有。而徐宽也认为,妻子把他们夫妻以前的五万元存款转存其他地方,而不是花掉了,工资卡上的钱也只是基本工资,这样进行分割自己很吃亏。对策细心掌握储蓄信息
遇到这种情况,关键是要拿出所藏财产的证据。可是在调查方面也有难度,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以及律师都无权查询银行存款,只有公检法等部门有这个权利。实践证实,对于查询离婚时一方可能藏匿财产的,只能在诉讼阶段由单方向法院提出申请,但是需注意的是只有掌握了账号和开户行等详细信息时才会得到法院支持。所以夫妻在平时生活时,应注意收集对方取款的凭条,注意掌握对方储蓄的信息,特别是要记住开户银行以及账号。
另有一种情况就是,明明知道有存款,却被对方擅自取出,口头上声称该款已用于日常生活开支,实际以他人名义另存银行。
对此,离婚审判资深法官提醒有如此困惑的人们,在离婚案件中,法院一般是不受理调查案外第三人存款账户的申请的。当你觉得对方的存款并不像他说的那样用于生活开支,而是可能被存在其他人名下时,可考虑:调查存款取出的时间,回忆那段时间是否有合理的生活开支;存款取出的数额,如果是巨额存款是不会在短时间内消耗殆尽的;准备好一方平时正常的生活开支及相关证据,以此作为反驳和抗辩的证据,同时注意收集其他相关事实及证据。
夫妻经营公司“干赔”———妻子当会计乾坤大挪移,离婚独占钱财。
姜华没有想到,自己会上了朝夕相处的妻子的当,即将面对既赔夫人又折兵、债台高筑的境地。
姜华和妻子在哈市香坊区繁华地段,开个夫妻店,经营办公用品。姜华负责跑外,妻子管账。今年春天,妻子三番五次做他工作,让他向自己娘家人张嘴借钱,以便于融资,扩大再生产。在妻子的授意下,他出面借了3万块钱,并立下了借据,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半月前,妻子突然以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这时,他才发现,自己苦心经营的小店原来一直在赔本经营,从来往账目上看,不但没有赚到一分钱,反而欠下厂家2万元货款。加上他向妻子娘家借的3万块钱,夫妻共有债务高达5万元钱。这个结果是他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的。因为小店生意一直不错,客流不断,很少看到妻子有钱倒不开手的时候。他们是1997年结的婚,1998年开的店,开店时,夫妻俩已攒下2万元家底儿。他想不明白,这生意怎么能越做家越穷呢?对策申请财产保护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民庭庭长认为,婚姻一方转移财产的手段虽然五花八门,但并不是无懈可击。以姜华为例,只要细心审查小店账目,并到银行、进货厂家、长期客户处仔细察访,就不难找到其中的漏洞。最稳妥的办法就是一旦出现离婚苗头,就及时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由法院“监管”共有财产。投资入股藏匿收益———隐藏股份手段高
肖佳和林嵩都有一个稳定的工作,二人刚结婚时,将所有财礼钱5万元作为入股借给一个朋友开公司。后来公司经营得不错,每年分红时,林嵩都给妻子买些小礼物,告诉妻子他们赚一些钱,已经又投进去了充实股份。几年下来朋友的公司已经颇具规模,肖佳和林嵩当年投的5万元也升值了几十倍。可是今年,当肖佳和林嵩因为感情不和而离婚时,财产分割上出了问题。当年作为投资的5万元本该滚雪球一般变成50万元,甚至100万元,可林嵩却只拿出5万元与王丹分。王丹查了朋友公司的账目,确实就只有5万元入股,每年分红的钱都被林嵩取走。王丹不相信林嵩所谓的都花光了的谎话,可又找不出钱在哪。对策无形财产共同管理
在离婚时,对于公司、企业财产份额的分割,在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逐渐成为新的焦点。因为公司、企业股东名册在工商登记处可以查询,隐匿财产的手段仅限于以他人名义入股,自己作隐名股东。而对于公司、企业的财产分割,主要问题在于公司财务不规范或“两本账”带来账目不实的问题,即便是由法院进行资产审计,往往的结果也是“价值高、评估低”。所以夫妻之间对于股票、基金、国库券等资产应共同管理。
“穷”丈夫竟有巨额财产———离婚前夕,妻子发现丈夫注册数项专利技术。
王惠贤与孙德辉都是黑龙江省庆安县人,1984年他们登记结婚,后来生下了一个聪明可爱的女儿,那时他们拥有一个虽然清贫但是十分幸福温馨的小家庭。
孙德辉是个头脑灵活不甘平庸的人,1988年,孙德辉自费读研后,与同学一起去北京开始了他的创业之路。王惠贤则调到哈市一家单位担任会计工作,并于1994年搬到了哈尔滨定居。此后的日子王惠贤与孙德辉继续他们漫长的两地分居生活,孙德辉定时往家里寄一些生活费,王惠贤则照顾着女儿,等待丈夫衣锦还乡。
十多年来,孙德辉每年只回家一两次,每次就住五六天,于是王惠贤便总想到北京看丈夫,可却都遭到孙德辉的坚决反对。渐渐地,孙德辉在北京的消息越来越少,回家的次数也更少了。在孙德辉连续两年没回家后,2004年6月,王惠贤收到一封从北京“飞来”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上,明确地写着孙德辉要与王惠贤离婚,并要分割王惠贤与女儿现住的位于哈市南岗区的一套60平米的房子。拿着这份协议,王惠贤不知所措,因为孙德辉一直没有告诉妻子他在北京的真实情况,所以王惠贤只是隐约知道丈夫好像在北京申请了什么专利技术,开了公司,但具体的情况却不得而知。现在丈夫要离婚,还要将自己唯一的住房分割,想到这里王惠贤愈发觉得心寒,但她却无计可施。对策利用互联网可获取专利信息
针对此案,记者采访了哈尔滨市东旭律师事务所的王佰春主任,他说,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财产,与传统财产相比具有相当大的特殊性,由此引发的离婚隐匿财产纠纷也就更具有隐蔽性,要想查到恐怕还得利用高科技。既然申请了专利技术,在互连网上就应该可以查询到相关情况。将对方的名字输入互连网的搜索引擎,就可查到与其名字相关的信息或网页。尤其是已注册的专利技术,互联网上会有相关信息。找到线索后就可以到相关部门开书面证据,同时还可以请会计师计算该专利将获得的收益情况。
王主任还提出,在分割方面,知识产权一般是以一方个人的名义所有,而且带有强烈的人身属性,也就是说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人难以分割。但根据我国新《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上述孙德辉应将收益的一半分给妻子。
调虎离山之计———转移“大件”财产
因为处于“冷战”或“交火”期,面临离婚困扰的双方很难像正常夫妻一样在家里相处。因此,有30%以上的夫妻一方选择了分居,即使由于条件限制仍在一室“留守”,但“家”的概念也只是一个“旅馆”,或成为了一个发泄愤怒的地方。当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序,一方会趁另一方不备时,将家里值钱的东西,诸如冰箱、电视等大件消费品转移到“娘家”或他处,或矢口否认有某些共有财产。对策
注意收集和保管家具、电器的购买发票如预感另一方可能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的可能,可以请两位朋友到家里,用摄像机将家电拍摄后,请朋友作证词,在家庭财产清单上签字。如果发现家电被转移后,立即报警,加强法院采信力度。新闻链接公证可预防恶意侵财
哈工大生活方式研究专家王亚林认为,夫妻财产公证是预防离婚时财产转移的灵丹妙药。
他指出,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财产组成成分也发生了巨大变化。现代人财产已不仅仅局限于现金、首饰、房产,而是转向多元化。其中包括固定财产,比如汽车、家用电器、家具;金融资产,比如股权、期货、股票、保险等;无形资产,比如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很复杂。如果在婚姻的延续过程中,夫妻双方没有对这些财产的权属作出明确约定或公证,那么一旦有一天“大难来时各自飞”,势必要为财产划分搞得焦头烂额。家庭虽然并不是功利场所,但是,随着市场机制不断走入家庭,夫妻财产公证势在必行。
黑龙江省社科院社会学家王世昌说,夫妻财产公证的方式灵活多样,既可以在结婚前就婚前自有财产、婚后有可能获得的财产所有权进行约定、公证,也可以在婚后随时对取得的财产进行公证。怕麻烦的夫妻还可以签订书面协议,无须取得任何部门认可,这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人能长生不死吗?
咳咳,不能,成神也会死的(被杀死),单个的话倒有可能,我说下例子:长生:彭祖130岁,张3丰211岁,玛士撒拉是圣经旧约里提到的族长,活了969岁(只是传说)
中国有历史记载的活的年纪最大的人“洛阳李元爽”,是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在《九老图诗序》1文中提到的
死时年136岁,后宋代画家李公麟根据这段轶事创作了著名的老人画《会昌9老图》
英国老寿星—托马斯·帕尔
此老是什罗郡的农民,其教区纪事录记载他于1483年受洗
法律文件记载他于1518年继承了其父的遗产
结婚纪录称他于1563年首次结婚,时年80,后生下1子1女,均夭折
在他1百岁时,由于对妻子不忠并生下1个私生子,他在教堂穿白衣赎罪
在结发妻子死后10年,他于1605年第2次结婚,时年122岁
1635年,阿伦顿尔伯爵在视察什罗郡时,听说了帕尔的事迹,便将他带到伦敦晋见国王—查尔斯1世
此时帕尔已失明20年,但以其机智颇得国王的欢心,受到良好的款待,并为其画像
不幸几个星期后,在享用宫廷大宴时,当场死亡
血液循环的发现者、御医哈维解剖了其尸体,将其死因归咎为“因不习惯豪华饮食引起的急性消化不良”
查尔斯1世下令将帕尔葬在只用于埋国王和伟人的威斯特敏士特教堂,坟墓至今犹存,墓志铭称他“活了十个王朝······享年152岁,于1635年11月15日葬于此”
据历史记载,我国福建的陈俊,生于唐朝,死于元朝,活了443岁,创造了1项至今尚无人打破的长寿记录
据清乾隆13年《永泰县志》12卷记载:陈俊,字克明,福建永嘉山区汤泉村人,生于唐朝僖宗中和辛丑年,死于元朝泰定甲子年,终年443岁
当年,陈俊行医到永泰,看见汤泉村山青水秀,温泉遍布,好山好水,就留下
陈俊为人正直,乐为乡里做好事,受到乡人的敬重
到了晚年,他无法自食其力,“子孙无有存者,乡人轮流供养”
后来,老人年岁不断增高,肌体逐渐萎缩,身躯变得愈来愈小,“形如小孩”
陈俊活到4百多岁时,整个体重,只剩不到十斤
行动十分不便,于是众乡邻就用麻竹编了1个特大的菜篮子装老人,由供养人轮流抬进出家门,因此乡邻们都称他为“菜篮公”
汤泉村人看到陈俊老人这样高寿,感到非常稀奇,都把他当成世间宝贝来供养,甚至是当成神明附体来看待
平时,乡亲们连到田间劳动,怕老人孤单,都喜欢把老人带到田边地头,1边劳动,1边与之聊天,饿时喂以人乳,彼此间关系非常密切
陈俊去世后,乡邻们将他的遗骨塑像安放在汤泉庙作为纪念,并誉称为“小彭祖”
陈俊生平事迹被刻在1块木牌上,从元朝1直保留到清代
“菜篮公”的名字和传说至今仍在永泰县1带广为流传
当然,陈俊活到443岁只是县志中的记载,至于科学性如何,现在就不得而知了
根据吉尼斯世界记录大全记录的最长寿者是中国长寿气功养生家李庆远,他生于清康熙18年,死于民国24年,享年256岁
但是这些历史记载的最大问题是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其准确可靠
在尊重老人的传统社会,人们有意无意地倾向于夸大自己的年龄,因此对他们的说法,值得怀疑
例如对帕尔而言,我们知道其准确的死亡年份,甚至他的死亡鉴定书至今也保留,但却没可靠的资料证明他的确生于1483年
最可靠的出生纪录是出生证书,而这是在近代才出现的
我们可以确认的、有确凿的文件证明的、有史以来的长寿冠军是1位法国女人詹妮·路易·卡门
她的出生证书表明她出生于1875年2月21日
她送走了她的丈夫,他们的独生女和独生孙子
在1965年,1位律师和她签署了1项协议,每个月给她5百美元生活费,以便在她死后继承她居住的公寓
这位律师当时才47岁,而她已90岁,这笔买卖对律师来说看来很合算
不幸的是,30年后,这位律师在支付了184000美元、超过了该公寓市场价的1倍后,以77岁高龄去世,却还没能将该公寓收为己有,因为卡门夫人还活得好好的,而根据协议,律师家属必须继续每月支付卡门夫人生活费
在85岁时,卡门夫人开始学击剑
1百岁时,她还在骑自行车
110岁时才搬进养老院
121岁生日时,她发行了1张名为“时间主妇”的唱片,内容为在音乐背景下回忆往事
这时她已双目失明,耳朵差不多聋了,也离不开轮椅,但仍精神饱满、智力正常
1997年8月4日,她在养老院去世,享年122岁164天
最长寿的男人是日本人泉重千代,于1864年6月29日出生于鹿儿岛县德之岛的伊仙町,卒于1986年2月21日,享年120岁237天
他1直工作到105岁
卡门夫人去世后,生于1887年1月21日的美国密歇根州的毛德·菲里斯-路斯夫人成了长寿冠军
她在2002年3月18日去世后,长寿冠军的称号转授给日本鹿儿岛市女性北乡门真,1887年9月16日也出生在伊仙町
健在的男性最长寿者是居住在日本福冈县小郡市的中愿寺雄吉,出生于1889年3月23日
能够活到114岁以上的人极少,据估计每21亿人中才出现1个
没人知道这些人的寿命是否能超过卡门夫人,我们现在只能把人类最长寿命定为122岁
但这纪录在将来肯定会被突破,特别是随人口膨胀,参与长寿赛跑的人数增多,而且随医疗、营养条件的改善,有越来越多的人得以活到其天然年寿,那么出现破纪录的可能性也就大大增加
不老:在丹麦有1对长生不老的夫妇,男的名叫阿达丝,女的名叫奥拉
他俩生于1918年已近百岁了,但从外貌形态看上去就像30岁的人,而且充满青春活力
墨西哥中部彼索拉有位名叫埃米利奥的人,他已活百岁而形如8岁男童
意大利真诺瓦市有1位名叫罗沙·法朗的女人,她生于1900年已是1百多岁的人了,而她的外貌却似20岁的少妇
她早已过了常人的更年期,但仍每月有月经期,皮肤也没出现皱纹,精力同青年人1样充沛
在1969年被困于吉萨金字塔过道中的哈米特等5位考古学家,靠着金字塔内4千年前贮存的麦子和水活下来,直到1993年才被人们发现,令人惊讶的是他们比24年前更年轻
前苏联的男人17岁时误杀1人被判无期徒刑,抓捕他时的警察和审判他的几任法官都老死了,因他监狱中表现良好而在他120岁时释放出狱,他还身体很健康地说准备娶老婆过后半辈子
美国女孩布鲁克·格林伯格尽管已17岁大,但她的外表和举止看上去仍然如同1岁女婴,她的体重只有7.25公斤,身高也只有0.76米,至今仍只会牙牙学语!中国湖北监利22岁的吴康,他身高仅为68厘米,骨龄相当于1岁婴儿,他有成人的思想和智慧,但是他说话的声音不仅跟婴儿1样,而且吐字也不清楚,说明他的发声器官还没成熟,他的家人准备治疗使其长大成人
东北辽宁2007年出了1位刘云女士,她40岁已把体质恢复到最佳的少女状态
据她说是无意中发现了按摩身体的某穴位,并经过1年时间坚持锻炼所收到的真实效果
4川省有1个20多岁的小伙子名叫曾健,但他体质1直停留在8岁的男童阶段
他的同学长成大小伙子上大学了,他渴望长大却无法长成大人
中国四川省江油北城乡有1位李道长(原名鄂尔米加,鄂伦春人),他生于公元1881年,2002年时已是120多岁了,他没有1根白头发,背不弯,现在还能划船,看上去像5、60岁的人
他喜欢1个人在远离人群的山涧里生活,他独住在青山绿水的小茅屋里过清闲自在的神仙生活
其独特的生活方式和传奇身世,被当地老百姓视为“活神仙”
雅各布1953年出生于前苏联的明斯克市,高中毕业后成了1名电工,直到1979年他都和普通人没什么区别
1979年他26岁,他的第1任妻子想毒死他骗他喝下毒药,他由于中毒导致心脏停止1个小时,当时医生宣布他死亡
但1小时后,心脏又开始跳动,1周后醒来,但是已经不能说话,身体也无法动弹,瘫痪在床半年
奇怪的是他在这半年内体温居然1直维持在33℃5
6月后,他完全康复,但他的声音却与以往完全不同,而且脑子里挤满了陌生和神秘的知识,他脑子对这世界的认识与现在的真实世界完全不同,另外自己觉得身体像处在失重状态,但最不寻常的是对他来说所有事突然变得比以前更容易
更离谱的是从1979年以来到现在1直不会睡,大剂量的安眠药都不能帮他入睡,正如他自己所言,长时间不睡让我感觉到恐惧和可怕
当他40岁时他才意识到自己好像不会老
这1点在他见到以前的朋友时表现的尤为明显,雅各布现年53岁,但他看上去和1975年时拍的1样,几乎没老过
苏联解体后至今他1直住在德国
这是目前已知的十多个长生不老人,坚信将会出现更多的长生不老人
全世界已有很多科学家对这些人进行了极大的调查研究,但至今没任何1个人解开长生不老之谜
不死:荷兰人格里特·阿诺德汉斯科姆是个刺不死的人,最后死于主动脉破裂
阿诺德汉斯科姆现象是1个无法解释的谜,1般人受伤也可愈合,但,没这么快
阿诺德汉斯科姆可能是身体能产生特殊的场,场是无形之物,气功也是场作用的结果
人身体有是由细胞组成的,有的细胞间相互不直接接触,仍可以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形成1个有机的整体,毫无疑问是通过场这种无形之物相互作用
人类掌握了场本质,会制造1种人工信息场,可快速的使人愈合伤口
有些接触外星人的地球人回忆,外星人用1种奇怪的东西对自己1照射,伤口感到温暖、酥痒,伤口迅速的愈合,这个和阿诺德汉斯科姆现象差不多
人工信息场是未来人类治病的主要工具,会使人类跨入无药物时代
重庆的律师事务所有哪些
重庆是律师有很多,如果找刑事案强的,推荐西南政法大学的赵长青教授。
附:重庆律师事务所名录
重庆渝一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李超万
电话:023-63500255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一路200号临华大厦A座3层
邮编:400013
重庆渝经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杨勇
电话:023-63502266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二路99号华安大厦22层B座
邮编:400014
重庆星全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刘兴全
电话:023-63523758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二路192号港天大厦B座23层
邮编:400014
重庆红岩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李盛祥
电话:023-63609003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1号中华广场19层
邮编:400014
重庆中柱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邓永柱
电话:023-89038709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31号 希尔顿商务大厦25层
邮编:400015
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韩德云
电话:023-63631830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68号中安大厦12层
邮编:400015
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杨文志
电话:023-63630411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太平洋广场A座10层
邮编:400015
重庆歌乐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周建国
电话:023-89039135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48号盛迪亚大厦25层
邮编:400015
重庆新隆基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赖野
电话:023-63821502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八一路168号渝都大酒店9层
邮编:400011
重庆元炳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张元炳
电话:023-89038566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31号 希尔顿商务大厦12层
邮编:400015
重庆静升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彭静
电话:023-63763308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50号 半岛国际大厦16层
邮编:400010
重庆渝都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黄跃
电话:023-63522850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北区路14号 富城大厦B1栋7-2号
邮编:400013
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李擎宇
电话:023-63712653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生路283号 重庆宾馆商务大厦506室
邮编:400010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张弘
电话:023-63763094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50号 半岛国际大厦17层D座
邮编:400010
中豪律师集团(重庆)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袁小彬
电话:023-63716888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68号大都会商厦22层
邮编:400010
重庆原野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朱代恒
电话:023-68731022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大黄路6号 竞地花园商务楼8层
邮编:400042
重庆树深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张树森
电话:023-63854011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投资大厦20层
邮编:400015
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孙渝
电话:023-67621818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62号中安大厦16层3室
邮编:400015
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徐丽霞
电话:023-89067885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31号 希尔顿商务大厦21层2103室
邮编:400015
重庆红刚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朱红刚
电话:023-63782158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五四路39号 都市广场15层A座
邮编:400010
重庆名言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栾心灵
电话:023-63797662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较场口86号 得意世界C区11层5室
邮编:400010
重庆建伍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黄建武
电话:023-89033801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美专校街25号 鑫隆达大厦B栋12层
邮编:400015
重庆智博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胡燕瑜
电话:023-63762965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八一路177号 雨田大厦23层A、B、D座
邮编:400010
重庆康实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独立志
电话:023-63835819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77号 万豪酒店国贸中心3层U-5B室
邮编:400010
重庆溯源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倪晓
电话:023-63903082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解放西路225号星辰花园6层
邮编:400012
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朱姝
电话:023-63605296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路20号 太平洋广场B座18层
邮编:400015
重庆恒泽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陈友坤
电话:023-89031218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路9号环球广场18层B座
邮编:400015
重庆依斯特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刘云
电话:023-89038721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31号希尔顿大厦2804室
邮编:400015
重庆鼎典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何顺利
电话:023-63811588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时代广场A座23层
邮编:400010
重庆鼎圣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陈昌银
电话:023-86565999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都会商厦1106室
邮编:400020
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甘伟宏
电话:023-65452130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小龙坎正街168号嘉新大厦13层
邮编:400030
重庆华立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张华
电话:023-65359903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小新街75号金诚广场7层
邮编:400030
重庆法缘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赵春晓
电话:023-67688558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65#外贸大厦3层
邮编:400030
重庆平正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宋小江
电话:023-67757385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一村78号 国际商会大厦26层
邮编:400020
重庆聚兴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梁向阳
电话:023-67861086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76号光宇大厦11层
邮编:400020
重庆志平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刘毅
电话:023-67635353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三村5号 中信银行大厦14层
邮编:400020
重庆渝和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杨兴金
电话:023-67766222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南路16号西普大厦20层
邮编:400020
重庆瑞月永华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何映月
电话:023-67613554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22号 重庆市总商会大厦26层
邮编:400020
重庆经博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陆汉成
电话:023-67015336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51号 万丰大厦丰登座E层
邮编:400023
重庆坤源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刁太国
电话:023-89119141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10号 华创国际商务大厦28层9-14室
邮编:401147
重庆天之合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熊昭
电话:023-67759292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9号 同聚远景大厦24层B座
邮编:400020
重庆止戈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余止戈
电话:023-62811878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扬子江假日酒店8层
邮编:400060
重庆海外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黎耘
电话:023-61982000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西路3号商业大厦21层
邮编:400060
重庆宏声昌渝律师事务所
性质:合伙
主任:卢开鸿
电话:023-62947771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南路28号金信大厦14层
邮编:400060
哪位律师能给提供一下有关工伤鉴定标准,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工伤等级鉴定标准,最新工伤鉴定标准的法律条文?
工伤鉴定标准全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简称工伤鉴定或工伤鉴定标准,这是国家于2006年发布的,也是最新的工伤鉴定标准,标准共分十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的鉴定范围 包括:
一.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二.停工留薪期的确认;
三.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
四.旧伤复发的确认;
五.工伤与非工伤的界定;
六.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
七.其他受委托进行的劳动能力鉴定;
八.职业康复的鉴定;
九.其他受委托进行的劳动能力鉴定。
各区县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除第(三)项规定外的鉴定。
a)一级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
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5)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 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双下肢及一上肢严重瘢痕畸形,活动功能丧失;
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11)肺功能重度损伤和呼吸困难Ⅳ级,需终生依赖机械通气;
12)双肺或心肺联合移植术;
13)小肠切除≥90%;
14)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15)胆道损伤原位肝移植;
16)全胰切除;
17)双侧肾切除或孤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18)尘肺Ⅲ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 <53 kPa(40 mmHg)〕;
19)其他职业性肺部疾患,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 kPa(40 mmHg)〕;
20)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重度低氧血症〔PO2<53 kPa(40 mmHg)〕;
21)职业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损伤;
22)职业性肝血管肉瘤,重度肝功能损害;
23)肝硬化伴食道静脉破裂出血,肝功能重度损害;
24)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内生肌酐清除率持续<10 mL/min,或血浆肌酐水平持续>707μmol/L(8 mg/dL)。
北京工伤赔偿咨询:010-87171六八五(早9:00-晚5:00),其他时间:189 1186 三二三六.
工伤律师推荐:
柴律师,200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业,在京执业十年来为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办理了数百起诉讼类及非诉讼类案件,业务涉及房地产、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理等众多专业领域,并有5年以上常年法律顾问工作经验。
在公司法律顾问工作中,侧重法律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悉心研究公司法与劳动法,目前担任多家公司与机构的常年法律顾问;办案认真负责、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讲究办案实效,能够独立处理各类法律事务,
在劳动法律方面,对于劳动合同、工资纠纷、劳动安全及保障、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及诉讼,包括工伤赔偿,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工伤认定,工伤伤残鉴定等,为您提供周到细致的法律服务。
办理的的部成功分案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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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建筑单位建设的建筑,应该拆除吗
可以,这是没有影响的,都是有拆迁补偿费的。拆迁补偿主要是针对房子的,一般按户计算搬迁费,很少按人口计算。房子一般按原有面积计算,或货币补偿,或产权置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办理即可。对于拆迁房就地还建的,户口可以不迁户,而对于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户,户口必须迁入现居地,拆迁后买了新房或二手房的,也要将户口迁往现居地,而拆迁户在外租房、借房进行过度的,户口将保留在原居住地派出所。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城市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进行再建设的过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生产力得到空前的发展。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有时也为了国家专项工程建设的需要,有必要对原有建筑房屋进行拆除、搬迁,达到整体的整齐划一或对日益紧张的国有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江珊演过什么
电影作品
《巴黎来的枪手》(导演:张欣1989年)
《独身女人》饰演:设计师舒蕾 (导演:秦志钰1991年)
《斩虎屠龙》又名:《94独臂刀之情》 饰演:白素素 (导演:李仁港 1994年)
《埋伏》饰演:百林 (导演:黄建新 1996年入围柏林影展竞赛)
《睡不着》友情出演,导演:黄建新
《说出你的秘密》饰演:何利英 (导演:黄建新 2000年入 围中国百花奖)
《生死速递》饰演:罗娟(导演:柯受良,2001年)
《谁说我不在乎》友情出演:结婚登记处业务员(导演:黄建新2001年)
《电影往事》饰演:女警察(导演:小江,2004年)
《阳光天井》饰演:耿梅 (导演:黄宏,2004年)
《女刑警之黑色魔方》饰演:楚天虹 (导演:孙海涛,2005年)
《女刑警之叠面角色》饰演:楚天虹 (导演:孙海涛,2005年)
《江北好人》饰演:电视台长(导演:刘新,2007年)
《建党伟业》饰演:章宗祥太太 (导演:韩三平黄建新,2010年)
《愤怒的小孩》合作演员 陈坤 (导演:黄建新 2011年)
《第一次》合作演员:Angelababy、赵又廷(导演:韩延,2011年)
《匹夫》合作演员:黄晓明 张歆艺 张译 (导演:杨树鹏 2012年)
电视作品
1991年《爱在雨季》饰于普,合作演员:金 江珊莉莉
1993年《过把瘾》饰杜梅 女主角 合作演员:王志文
1993年和王志文客串《我爱我家》之生活之友,饰演一位心理咨询者。
1993年《文化圈》饰甘雨 女主角 合作演员:张安安、陈肖依
1995年 《大家族》饰夏童女主角 合作演员:尤勇
1996年《广州教父》饰青青,护士,不过戏份不是很多,虽为女主角,但此戏为男人戏
1996年 客串《新72家房客》之《妹妹找哥泪花流》
1997年《我想有个家》饰陈星星,纺织厂女工 女主角 合作演员:高曙光
1997年《戊戌风云》饰珍妃特邀主演 合作演员:冯远征
1998年《上海沧桑》饰梅影 女主角 合作演员:马晓伟、魏子、佟瑞欣
1999年《真爱无敌》饰虞娟 女主角 合作演员:高曙光
2000年《太阳不落山》饰洪秋菱,老师,女主角,合作演员:孙红雷、何赛飞
2000年《让爱做主》饰刘云,医生,女主角 合作演员:王志文、徐静蕾
2000年《生死兄弟》饰田娜,千金大小姐,女主角 合作演员:汤镇宗
2001年《永不放弃》饰杜小青,医生,女主角 合作演员:李幼斌、颜丙燕、牛飘
2001年《温柔陷阱》饰许馨月,咖啡店老板娘,女主角 合作演员:巍子
江珊2001年《千丝万缕》饰韩青云,电台主播,合作演员:汤镇宗、钟汉良
2001年《无罪辩护》饰苏馨怡,律师,女主角 合作演员:冯远征
2002年《铁面无私》饰陈静,警察 女主角 合作演员:陈宝国
2002年《完美夏天》饰阿姐,旅馆老板,女主角
2002年《千丝万缕》饰 韩云青﹐女主角﹐ 合作演员:汤镇宗、钟汉良
2003年《大宅门II》饰 李香秀,女主角,合作演员:陈宝国 何赛飞
2003年《征服》 饰李丽,公司老总,女主角,不过也是男人戏 合作演员:孙红雷
2003年《天在上》 饰周楠 检察官,女主角 合作演员:柳云龙
2004年《月牙儿与阳光》饰小月妈 合作演员:马伊琍、伊春德、黄磊、寇振海
2005年《离婚进行时》又名《为爱放手》饰孟水晴,医生,女主 江珊角 合作演员:丁志诚
2005年《未列入名册》饰叶勤,警察,女主角,合作演员:张瑜
2005年《王爷到》饰大兰子 女主角 合作演员:何冰
2006年《悲情母子》饰韩素女主角 合作演员:靳东
2006年《中年计划》饰齐英,护士长 女主角 合作演员:张丰毅
2006年《拯救》女主角 饰林秋鸿 猫科动物研究所所长 合作演员:佟瑞鑫
2006年《数风流人物》饰夏晴 公安 女主角 合作演员:任泉
2008年《一颗颗眼泪都是爱》饰柳如烟 女主角 合作演员:施京明
2008年《谁在说谎》饰梁严 工商局科长 女主角 合作演员:樊志起
2008年《 圣洁的雪莲花》 饰锦程 合作演员:陈建斌
2009年《誓言永恒》饰张小凡 一号女主角
2009年《真情母子》 饰安倩芸 领衔主演(戴纯母亲)
2009年《不离不弃》饰江阑,女主角
2010年《前妻的车站》饰刘小站 女主角 合作演员:周晓斌
2010年《人到四十》饰郑洁一号女主角 合作演员:王志文
2011年《杨乃武与小白菜冤案》饰 慈禧太后
2011年《光芒》合作演员:孙红雷、尤勇、侯勇
2012年《院里院外一家人》(原名《一诺千金》)饰演﹕辛瑞芳 合作演员:潘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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