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江苏常州最好的几个律师事务所是那几家
- 2、贾跃亭:美国上市了,就不是骗子了?
- 3、2008年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公报内容,能帮我查到吗?谢谢您啦,好心人.得到答案我就得到了世界上最善良的女孩
- 4、请问南京哪家律师事务所的行政诉讼官司做的好的?我帮人问的,可能属事业单位的人事仲裁!请高人指教!多谢!
江苏常州最好的几个律师事务所是那几家
建议!
江苏怀德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 常州 劳动西路21号嘉仁大厦5楼
标签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 生活黄页 公司/工厂 咨询业 安全服务 法律
贾跃亭:美国上市了,就不是骗子了?
乐视股民们或许很难理解,为什么还有人愿意相信贾跃亭的造车梦想,依旧押上真金白银,赌能从股市中拿到高额回报。
贾跃亭创立的Faraday Future(法拉第未来,以下简称“FF”)将与特殊目的收购公司(类似于国内的借壳上市)Property Solutions Acquisition Corp.(NASDAQ交易代码:PSAC,以下简称“PSAC”)合并上市的消息传出后,PSAC的多日平静被打破,换手率自15.19%飙升至54.14%, PSAC股价连续两日上涨18.69%、19.57% 。无数新人涌来,揣着对FF上市后股价走高的期待。
1月28日,FF官方微博宣布将通过合并上市,PSAC股价连续两日大幅上涨。
这种疯狂,乐视股民们并不陌生。
造车的故事也曾让他们激动,在自创的“生态化反”口号下, 贾跃亭将乐视网的故事从视频、电视讲到 体育 、手机、 汽车 ,“蒙眼狂奔”。
所谓“生态化反”,生态,是指乐视旗下覆盖多领域的多元化业务,如电视、手机、乐视网等;化反,则是“化学反应”的简称,合起来就是 “生态化学反应”。也就是,各个生态业务被糅合到一起产生化学反应,释放出巨大能量的意思。
一名乐视股民记得当时的辉煌,“作为创业板前排龙头股,曾经那么的故事满满,那么的产品不断,那么多的新闻发布会,那么多的概念!”“我甚至也满怀希望,等待它的超级 汽车 。”
结果却等来了一场长达十年的骗局。
中国证监会4月2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场禁入决定书显示,乐视网存在在2007年至2016年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乐视网被罚款2.406亿元,时任董事长 贾跃亭被罚款2.412亿元,终身禁入证券市场 。
“一切化为乌有。”这位老股民选择承受亏损,在股价低点“割肉”离场,“要记住股市永远的训词: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但“骗子”的标签并没有击碎人们对贾跃亭造车的支持,一面高额罚款、声名狼藉,一面又风光无限。
PSAC股票讨论区内,不乏股民分析FF的融资消息、招聘岗位,猜测其第一款车型FF91什么时候可以量产,推理上市进展,声称“老贾的希望是车,我们作为偏理性的投资者也只能看车”。也有人更加笃定, 在贾跃亭处罚决定公布后,连发了十几条帖子表示支持 ,“天才都是疯子,也许也像个骗子”。
证监会处罚决定公布后,有股民在PSAC讨论区表示看好FF。
撇不开的原因是新能源 汽车 市场正处火热,资本力捧下,贾跃亭的造车梦想也被重新评估。2020年末以来,互联网巨头们以各种姿态冲入这一行业,百度、小米、滴滴先后宣布以整车制造商身份加入,阿里、苹果、华为以供应商身份与传统车企合作。
智能电动 汽车 成了新的财富密码,贾跃亭讲了七年的造车梦可能终于等来了风口,变成现实。相较近来的 科技 企业造车浪潮,贾跃亭入局更早,第二拨入场者不免被拿来比较,“ 人人都是贾布斯 ”和“ 起个大早,赶了晚集 ”的声音都有。FF在招股书中表示,预计2022年开始交付第一批FF91电动 汽车 。
“先上市,后量产”,贾跃亭能借此翻身吗?证监会的罚单在拉低市场情绪的同时,买入PSAC的股民们仍充满期待。
“第一款车实现量产,不能说是成功了。在行业内,第一款量产车通常带有试水的功能,并不能代表品牌的正常水准。”一位智能电动 汽车 业内人士告诉 《凤凰WEEKLY 财经 》 ,“同时,也不能下判断FF91在2022年交付就已经晚了。智能电动 汽车 这条赛道很长,空间很大,每家都可以说是刚起步”。
十年骗局:谁为造车梦买单?
乐视股民和支持者们见识过贾跃亭对造车的狂热。
贾跃亭擅于造词,用“全新的物种”“完全颠覆人类对车的认知”形容这款至今尚未真正交付的电动 汽车 ,认为其将完成“变革百年 汽车 产业的梦想”。
2017年,辞任乐视网CEO时,贾跃亭给出的理由是“为了全力以赴实现FF91最快量产上市”,“恳请大家给乐视和乐视 汽车 一些时间”。此后四年,写有“FF91”标识的图片是他社交平台唯一的头像,没再更换过。
为了这场造车梦,上市公司乐视网资金崩盘 ,最终在2020年退市的故事讲过许多遍,但乐视股民和供应商们究竟参与了一盘什么样的棋局,付出了怎样的代价,或许在证监会4月公布的处罚决定书中有了更明确的答案。
原本的结论是股民们被迫为经营策略失误买单。 汽车 项目烧钱, FF在2014年成立后几乎没有过“饱日子”,始终被缺钱问题缠绕 。
乐视体系内,在“生态化反”充分利用已经铺开的产品线扩大业务范围策略下,业务涉及互联网、内容、手机、 汽车 、 体育 七大生态,摊子铺得太大,资金危机加剧,其他业务的资金被挪借到造车项目。
2016年开始,贾跃亭自曝资金紧张,多项业务崩盘,当年亏损高达138.8亿元,抹平上市以来所有利润。因触及连续三年未盈利规则, 2020年5月,乐视被深交所终止交易,7月摘牌,股价仅为每股0.18元 。
贾跃亭在回应《北京证监局责令贾跃亭回国履责通告》中复盘,表示乐视倒塌的原因之一是“在同一时间布局产业过多,公司管理能力没有及时跟上”。他表示,乐视 汽车 及FF两个项目整体共需400亿至500亿元,他一共投资上百亿元,乐视整个体系已近乎崩溃。
乐视股民们损失惨重。截至2020年7月乐视网正式摘牌,仍有28万名股东。一名乐视投资者在社交平台讲述,其所在的 乐视网投资爆仓群中,有人赔掉近两千万元,有人被迫卖掉房子、公司还债 。
也有股民还对贾跃亭保持着信心和期待。一名乐视股民看到乐视摘牌的消息后,坚信“ 贾跃亭只是失败了而已,我依然无法相信他是骗子 ”。
2021年4月,中国证监会公布对乐视网、贾跃亭等15名责任主体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但投资者们的真金白银可能砸进了 一场精心布置的梦想骗局 。
2021年4月,中国证监会在对乐视网、贾跃亭等15名责任主体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指出,乐视网在2007年至2016年财务造假,其报送、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相关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录,虚增收入合计18.72亿元,虚增利润17.37亿元;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披露为乐视控股等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未如实披露贾某芳、贾跃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诺等情况;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
贾跃亭承诺向乐视网借款的真相,也首次被官方详细披露。2015年,乐视网陷入资金危机,贾跃亭两次公告称将部分减持股票,并承诺将所得全部借给公司作为营运资金使用,借款期限不低于60个月,免收利息。
但证监会调查发现,贾跃亭短暂地将部分减持资金借给上市公司使用,就抽回相关借款, 违背减持及借款承诺 :2015年6月,贾跃亭减持资金26亿元,其中的6.3亿元留在乐视网;2015年6月至2017年5月,乐视网借款共计113.44亿元,偿还113.44亿元;2017年,乐视网多次提醒并要求继续借款,但贾跃亭、贾某芳称已无力履行承诺。
证监会在《处罚决定书》中表示,时任董事长 贾跃亭 、财务总监杨丽杰在推动乐视网发行事项及涉及的财务造假事项中发挥了组织、策划、领导、实施作用,在财务造假中,采取隐瞒、编造重要事实等 特别恶劣的手段,造假金额巨大 ,未勤勉尽责,在报送、披露的发行申请文件上签字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违法情节特别严重,是乐视网欺诈发行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因劣迹斑斑,贾跃亭受到了惩处。证监会对乐视网和贾跃亭分别罚款约2.4亿元,罚款金额为乐视网定增募集资金的5%。与此同时,组织策划造假的贾跃亭被判终身禁入证券市场。
但乐视的投资者想要挽回损失,却没那么容易。
赔付能力是一大考验,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张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贾跃亭在美国的个人破产程序中,承诺在债权人信托中预留了不超过10%的比例用于乐视网股民的或有补偿。因此投资者索赔的希望是有的,但可以预见,过程将是非常漫长和曲折的。从目前报道来看,乐视网已经对外有上百亿元的债务,投资者胜诉后能否获赔难以确定。
FF上市:贾跃亭的最后一张牌
证监会高额罚单落地,FF很大程度上已是贾跃亭手中的最后一张牌,能否翻身全看FF的上市进展。
终身禁入证券市场的处罚,断绝了贾跃亭在国内资本市场腾挪的可能。证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贾跃亭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选择借壳在美上市的FF,受中国政策的影响有限,但作为FF“首席产品及用户生态官”的贾跃亭被查明“十年造假”,仍旧可能波及投资者和市场对FF的评价。
在S4上市文件中,FF提醒,“创始人 贾跃亭 与FF的形象、品牌密切相关,媒体对负面报道的关注 可能对法拉第未来的估值和投资者信心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此类负面报道还可能导致法拉第未来开展业务的相关辖区证券监管机构向其提出质询。”
另一重影响是,FF的生产和销售市场将难以避免地与国内产生联系。FF在路演材料中透露,FF将在美国、中国和韩国设立生产基地,受益于吉利控股和“某国内一线城市”的支持,国内生产基地预计从2025年开始每年供货10万至25万台,此外,中国也是FF三大目标市场之一。
不过,相较于贾跃亭声誉对FF未来产生的影响,其眼下面临的问题更加迫切—— FF缺钱 。
FF在上市文件中展现了美好规划:2022年,开始交付第一批FF91,当年销量2400辆,2024年三款车销量11.3万辆,到2025年,四款车型共销售30.2万辆。销量迅速增加,拉动营收大幅上涨, FF预期2022年营收为5.04亿美元,2025年跃至214.45亿美元 ,增幅约41.5倍。这也是FF说服特殊目的收购公司PSAC合作的一项重要原因。
S4上市文件显示,FF预计2025年营收可达214.45亿元。
愿景美好,但现实窘迫。
2014年创立后,FF量产道路曲折,拥有42辆原型车及FF91的预生产资产,但目前尚未实现量产,因而没有营收入账,运营资金压力明显。截至2020年12月31日, FF累计亏损为23.9亿美元,营运资金赤字约为6.89亿美元 。而FF同期账面现金为112.4万美元,缺口巨大。
如果能顺利上市,FF的资金压力将得到缓解。上市文件显示,FF合并上市预计2021年第二季度完成,将为FF提供约10亿美元的资金。
但借壳上市的预期融资,依旧无法满足FF的资金需求。 4月7日,FF与PSAC举行的线上投资人说明会上,PSAC的CEO表示,首先可预计的是,未来12个月,最多需要3.77亿美元维持位于汉福德工厂的运转及其他测试、验证、认证等成本。
“一旦我们证明了我们的执行能力,人们体验了这辆车,资本成本就会大幅下降。我们的计划是,再次证明(这一)模型的执行力,然后在未来几年内筹集更多的资金。”他表示。
造车新势力,人人都学贾跃亭?
在百度、小米、滴滴等 科技 公司掀起的第二波造车浪潮中,有人为贾跃亭的造车梦想抱屈,认为他失败的一大问题是“ 眼光太过超前 ”, 后来者们在生态构建上“人人都学贾跃亭” 。
把国内造车势力按入场时间排辈,贾跃亭无疑是最早的那一批。FF成立于2014年,如今已成功上市的“造车新势力”中,其与蔚来 汽车 及小鹏 汽车 同年成立,理想 汽车 创始人李想当时还未进入这一行业。
作为乐视体系下的 汽车 项目,FF诞生于贾跃亭的“生态”策略,与互联网、内容、手机、 体育 等归于“生态化反”概念下。
贾跃亭的“生态化反”与当下一众 科技 企业造车时强调“完善生态”“增强协同性”的论调似乎颇为相似。
百度CEO李彦宏在2020年财报信中表态,百度作为AI生态型公司,将抓住云服务、智能交通、智能驾驶及其他人工智能领域的巨大市场机遇。小米CEO雷军在4月6日的米粉活动中称,智能生态是个整体,包括智能手环、智能手机、智能家电和智能 汽车 在内是一个闭环。
一位智能电动 汽车 业内人士对 《凤凰WEEKLY 财经 》 表示,2020年开始的 科技 企业造车浪潮,开始更强调“生态“视角。相较于将智能电动 汽车 简单理解为新的智能终端,用以获取庞大用户流量入口的角度,新一波造车势力希望将智能电动 汽车 纳入生态体系中,作为与其他业务相互联系的一环。
但他提醒, 贾跃亭的生态观念是一个具有启发性的概念,但不能简单地说 科技 企业造车就是在学贾跃亭 。生态构建不是空中楼阁,一个生态中,起码要先有一个优势物种,而在乐视生态中,包括 汽车 在内,并没有一个能够为生态提供支撑的业务。
这是 科技 企业入场造车与乐视投入 汽车 项目的差异之一。乐视进军 汽车 领域时,除乐视网外,其余业务均在亏损,各个系统都未能在行业内占据领先的市场地位。
更大的区别在于,国内智能电动 汽车 的生产和市场有了较大改变。产业政策的暖风下,相较FF成立初期,智能电动 汽车 的供应链及代工模式更加成熟,生产制造门槛降低。
市场对电动 汽车 的接受程度也在提高。经过特斯拉、蔚来、小鹏等第一波造车新势力的 探索 ,消费者对电动 汽车 的认可程度得到提高。中国 汽车 工业协会统计显示,2020年中国新能源 汽车 销量136.7万辆,增速11%,预计未来几年销量增长更加迅速,至2025年可达542.4万辆。
电动智能 汽车 正成为资本市场的宠儿。与FF同期出发的造车新势力已作出证明,蔚来股价曾跌至每股1.19美元,不到两年时间实现逆转,每股最高拉升至66.99美元,暴涨超过60倍,市值超过宝马、戴姆勒等众多老牌车企。小鹏 汽车 和理想 汽车 的最高位股价,分别是发行价的4.9和4.1倍。
相较之下,FF的步伐落后许多。其上市文件显示 ,FF的第一款量产车将在其成立8年后交付 。
但上述智能电动 汽车 业内人士表示, 如能顺利交付,FF的加入也不算晚 。“智能电动 汽车 赛道还处于发展初期,没有到市场稳固的时期,类似于HTC、金立等主导手机市场的阶段,现在的手机巨头华为、小米等在当时还没有崛起。对各个玩家来说,智能电动 汽车 的市场空间都还很大”。
作者 | 司雯雯
编辑 王毕强
你认为贾跃亭是骗子还是梦想家?
2008年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公报内容,能帮我查到吗?谢谢您啦,好心人.得到答案我就得到了世界上最善良的女孩
一、版权页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编.—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2009.1
ISBN 978-7-80217-767-3
Ⅰ.中… Ⅱ.最… Ⅲ.最高法院-文件-汇编-中国-2008 Ⅳ.D926.21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08)第210350号
责任编辑 钱小红 贾毅
出版发行 人民法院出版社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100745)
电话 (010)67550520(责任编辑) 67550516(出版部) 6755055 1 67550558(发行部)
网址
E-mail courtpress@sohu.com
印刷 北京中科印刷有限公司
经销 新华书店
开本 787×1092毫米 1/16
字数 879千字
印张 36
版次 2009年1月第1版 2009年1月第1次印刷
定价 96.00元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条形码9787802177673
二、编辑说明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开介绍我国审判工作和司法制度的重要官方文献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由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办,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布司法解释、司法文件、裁判文书、典型案例及其他有关司法信息资料的法定刊物。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律选登、司法解释、司法文件、裁判文书、案例、任免事项和文献等。其中,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依照法定权限对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如何具体适用有关法律规定所作的解释和说明,具有法律的效力,可以在裁判文书中直接援引,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司法文件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并下发各级人民法院的有关审判工作、法官队伍建设、司法行政工作的各类行政性公文;裁判文书和案例是最高人民法院正式选编的各级人民法院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审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各类案件的裁判范例,对于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相关案件具有重要的参考和借鉴作用;任免事项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任免决定;文献选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关于审判工作、法官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内容的部分工作报告和讲话。作为公开向全社会介绍人民法院各类司法信息的文献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的权威性、专业性、指导性和实用性一直享有盛誉。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年鉴版)是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月刊)为基础编辑出版的系列司法文献性丛书。编辑和出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年鉴版),为社会各界能够及时查阅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信息资料,全面了解人民法院的各项审判工作以及法官队伍建设、司法改革工作的状况,开辟了一个新的渠道。《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年鉴版)按年度汇编,每年1卷,面向社会公开出版发行。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8年卷)基本保留了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月刊)的内容,并以司法解释、司法文件、文献、任免事项、裁判文书和案例等各项资料的类别为栏目,将《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8年全年公布的资料和文献内容重新进行了整理和归类,以便于读者能够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的年度、资料的文档类别和法律类别进行查阅。在重新整理文献和案例的过程中,对个别文字错误做了必要的补正。
编者
二○○八年十二月
三、目录
法律选登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9)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4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54)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54)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63)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7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纳米比亚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7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的决定(7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79)
法规选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80)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96)
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97)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105)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118)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128)
司法解释
综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133)
刑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3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第二审判决改变第一审判决认定的罪名后能否加重附加刑的批复(137)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供血液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38)
民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14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14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14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14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14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权人对人员下落不明或者财产状况不清的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案件如何处理的批复(15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156)
行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15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161)
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162)
文献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167)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8年3月10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肖扬)(16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五号)(182)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简历(182)
任免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苏勇、李晓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18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名单(18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免职名单(18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马三刚等20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18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名单(18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沈德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18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名单(18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名单(18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名单(18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名单(186)
司法文件
综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若干意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187)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194)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民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法律救助“十一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19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20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做好抗震救灾恢复重建期间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通知(206)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处理涉及汶川地震相关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意见(一)》的通知(20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通知(20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2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的通知(213)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2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本院执行工作办公室更名为执行局的通知(226)
刑事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印发《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227)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印发《关于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确保死刑案件办理质量的若干规定》的通知(229)
民事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中国证监会关于查询、冻结、扣划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23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23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236)
行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25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25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通知(260)
司法统计
2007年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公报(263)
裁判文书选登
河北胜达永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协议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7)民二终字第35号(27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与山东省济南医药采购供应站、山东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医药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6)民二终字第153号(276)
中国恒基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与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青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06)民四终字第28号(280)
泛华工程有限公司西南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5)民一终字第85号(285)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7)民二终字第36号(291)
山西嘉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7)民一终字第62号(30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小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抵押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7)民二终字第25号(315)
陆丰市陆丰典当行与陈卫平、陈淑铭、陆丰市康乐奶品有限公司清算小组、第三人张其心土地抵债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6)民二提字第10号(323)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崂山国土资源分局与青岛乾坤木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7)民一终字第84号(332)
意大利费列罗公司与蒙特莎(张家港)食品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元行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6)民三提字第3号(338)
史文培与甘肃皇台酿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皇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互易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7)民二终字第139号(350)
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青年路支行返还扣划结算资金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7)民二终字第147号(359)
西安市临潼区建筑工程公司与陕西恒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7)民一终字第74号(365)
浙江省乐清市乐城镇石马北村村民委员会与浙江顺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6)民一终字第59号(373)
中国农业银行哈尔滨市太平支行与哈尔滨松花江奶牛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7)民二终字第178号(379)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昆明办事处与昆明新人人海鲜酒楼有限责任公司、昆明新人人金实酒楼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7)民二终字第210号(385)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与四川泰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泰来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四川泰来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8)民二终字第55号(390)
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市综合信息交易所、上海三和房地产公司委托贷款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5)民二提字第8号(401)
大连渤海建筑工程总公司与大连金世纪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大连宝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宝玉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7)民一终字第39号(40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车站支行与三门峡天元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天元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8)民二终字第81号(424)
国家开发银行与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隔离开关有限公司、沈阳北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撤销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8)民二终字第23号(431)
荷属安的列斯·东方航运有限公司与中国·澄西船舶修造厂船舶修理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07)民四监字第27号(444)
瑞华投资控股公司与山东鲁祥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嘉祥景韦铜业有限公司、陈中融、高学敏等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07)民四终字第28号(446)
案例
刑事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检察院诉白雪云等抢劫案(450)
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诉渭南市尤湖塔园有限责任公司、惠庆祥、陈创、冯振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惠庆祥挪用资金案(454)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诉李彬、袁南京、胡海珍、东辉、燕玉峰、刘钰、刘少荣、刘超绑架案(460)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诉杨志成盗窃案(464)
民事
吴林祥、陈华南诉翟晓明专利权纠纷案(468)
刘志兵诉卢志成财产权属纠纷案(476)
天津狗不理集团有限公司诉济南市大观园商场天丰园饭店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479)
仲崇清诉上海市金轩大邸房地产项目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486)
伊士曼柯达公司诉苏州科达液压电梯有限公司商标权侵权纠纷案(491)
河北三河福成养牛集团总公司诉哈尔滨福成饮食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498)
郑克宝诉徐伟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505)
何丽红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512)
黄宇森诉广州市白云区京溪小学、广东省三茂铁路国际旅行社等人身
损害赔偿纠纷案(520)
王春生诉张开峰、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侵权纠纷案(528)
李忠平诉南京艺术学院、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名誉权侵权纠纷案(532)
陈伟诉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侵权纠纷案(537)
西安奥克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诉上海辉博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请求确认不侵犯专利权及上海辉博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反诉西安奥克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545)
行政
杨庆峰诉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行政纠纷案(551)
北京国玉大酒店有限公司诉北京市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行政纠纷案(557)
四、光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8年光盘版
版权所有,翻制必究
CD-ROM
ISBN 978-7-900207-15-9
条形码9787900207159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人民法院电子音像出版社
请问南京哪家律师事务所的行政诉讼官司做的好的?我帮人问的,可能属事业单位的人事仲裁!请高人指教!多谢!
法德律师事务所 中山东路448号15楼 4403130
天听律师事务所 中华路168号三楼�
南斗律师事务所 太平南路575号 2213985
明都律师事务所 建邺路166号10号楼 4204586
振泽律师事务所 中央路32号联通大厦 3229226
爱信律师事务所 凤凰西街239号 6664148
蓝德律师事务所 安德门128号 2415075
金正达律师事务所 中山北路18号鼓楼饭店 3616767
新业新律师事务所 北京西路8号02幢 3300335
大陆律师事务所 北京东路18-1号 3359500
金陵律师事务所 云南路50号 6634664
金恒通律师事务所 太平南路305号和园饭店综合楼 4520484
大量律师事务所 中山北路34号 7714646
环太律师事务所 百子亭20号 3362297
知识律师事务所 中山北路26号新晨国际大厦 3605508转838
金阳光律师事务所 红庙9号中厦商务楼 4514993
金坤律师事务所 中山南路230号 4460785
信益达律师事务所 水西门外大街72号 6618584-307
华询律师事务所 太平北路120-2号 3613524
三法律师事务所 太平北路82号10号楼 4411994
谢满林律师事务所 汉中门金鹰国际商城 6661811
三维律师事务所 洪武北路121号 4722389
众恒律师事务所 御道街29号 4891789
刑天律师事务所 长白街239号 4549077
东南律师事务所 云南北路82号 3355016
华成律师事务所 中山南路309号 2263856
协同律师事务所 白下路9号万里商务中心6栋 4512589
天宪律师事务所 四条巷77号 4415420
中祥律师事务所 中央路6号 7715506
永和律师事务所 珠江路370号 3357960
天之权律师事务所 水佐岗60-3号 3738025
信世达律师事务所 华侨路37号春风大厦 4728578
北斗人律师事务所 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 4799844
昌禾律师事务所 洪武路267号洪武大厦12楼 4571494
关于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和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怎么样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以上就是文艺小痞子为大家整理的《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怎么样》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链接:https://www.lawyeranswers.com/43984.html欢迎转发给有需要的朋友!
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