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杭州有哪些知名律师事务所?成功案例有哪些?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现在很多人也会产生一些财产纠纷或者其他方面的纠纷,而这些人对于法律知识方面又不是很了解,那么大家可以选择请一个律师。杭州就是很多人比较向往的一个地方,它不仅是很多网红的打卡地,而且环境也非常的优美。而且杭州近几年发展非常迅速,对于当地的风景小编也是非常赞赏。那么杭州有哪些知名的律师事务所,能成功的案例有哪些呢?
一、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
这个律师事务所里面的律师都非常的权威,而且非常的有职业操守,会为自己的担保人引起更多的利益。大家如果想要了解相关的情况,也可以在网上进行咨询或者询问。现在很多律师事务所都开展了线上的服务,并且一天24小时都在线,这样不仅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方便,而且大家可以在网上进行沟通,也让消费者充分的了解了法律的知识。
二、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的总店在北京,但是在杭州也开了分店。而且这个律师事务所在全国的知名度都是比较大的,相信很多人也都非常的了解,胜诉率也非常的高。所以大家如果想请比较权威,并且对自己负责的律师,也可以考虑一下杭州的律师事务所。如果大家不放心的话,也可以先进行一下免费的咨询。
三、泰仁律师事务所
其实杭州的这几个律师事务所的业绩都是大差不差的,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地方就近选择。因为现在的科技发展比较迅速,所以人们也会在不经意间产生一些莫名其妙的纠纷,那么这个时候请一个律师也会提高自己的胜诉率。并且人们在请律师的时候,一定要向律师说明自己的相关情况,不能做刻意的隐瞒。
她人工受孕怀上孩子,丈夫却翻脸不认!她把公婆告上法庭
江苏南京的郭先生和李女士结婚后,郭先生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了一套45平米的房产。
婚后两人一直没有孩子。几年后,夫妻二人共同与当地一家医院签订了人工授精协议书。
由于郭先生没有生育能力,精子是医院提供的。此后没多久,李女士发现自己怀孕了。
郭先生在医院写下遗嘱,在遗嘱中声明“不要这个人工授精生下的孩子”,并将自己的房产赠与父母。
三天后,郭先生病故了。
5个月后,李女士生下了一个男孩,取名阳阳。
丈夫去世后,赵芳经过咨询得知自己和孩子都应该是丈夫遗产的继承人,为了讨要说法,她将公公婆婆告上了法庭。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一个指导案例。
(案例全文可点击 阅读原文 获取)
媳妇: 自己和儿子也享有房产的继承权
李女士认为:
这套45平米的房子是
夫妻共同财产:
应当由她和儿子 以及公婆
共同继承。
公婆: 媳妇私自生下的孩子,不算继承人
郭先生的父母称:
儿子在遗嘱中明确将房产赠予父母,
所以对这套房产不适用法定继承。
他们认为,阳阳与郭先生不存在血缘关系,郭先生在遗嘱中声明不要这个人工授精生下的孩子,他在得知自己患癌症后, 已向妻子表示过不要这个孩子,是李女士自己坚持要生下孩子 。因此,应该由李女士对孩子负责,不能将孩子列为郭先生的继承人。
人工授精子女的法律地位等同于婚生子女吗?
人工受孕胎儿的继承份额如何保护?
一起来看法院判决以及
杭州市妇联妇女权益法律专家组成员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家事团队 的解读。
法院 怎么判的
2006年,经专业机构评估,郭先生这套房子的价值为19.3万元。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于作出了一审判决:
郭先生的这套房产归李女士所有 ;
李女士应支付给阳阳33442.4元,
由阳阳的法定代理人李女士本人保管;
另外,李女士要分别支付郭先生的父亲和母亲
33442.4元和41942.4元。
争议焦点一:
阳阳是否为婚生子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离婚后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法院认为,郭先生因无生育能力,签字同意医院为其妻子施行人工授精手术。只要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同意通过人工授精生育子女,所生子女均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郭先生在遗嘱中否认其与妻子所怀胎儿的亲子关系,是无效民事行为,应当认定阳阳是郭先生和妻子的婚生子女。
争议焦点二:
郭先生的遗嘱是否有效
按法律规定,被继承人郭先生去世后,继承开始。鉴于郭先生留有遗嘱,本案应当按照遗嘱继承办理。但郭先生的遗嘱并非全部有效。
《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郭先生的这套房产,已查明是夫妻共同财产。郭先生去世后,该房屋的一半应归李女士所有,另一半才能作为郭先生的遗产。郭先生在遗嘱中,将全部房产归其父母,侵害了李女士的房产权,遗嘱的这部分应属无效。
《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郭先生在立遗嘱时,明知其妻子腹中的胎儿而没有在遗嘱中为胎儿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该部分遗嘱内容无效。
《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因此,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该胎儿保留继承份额。
简单来说,
在扣除应当归李女士所有的财产
和应当为胎儿保留的继承份额之后,
郭先生遗产的剩余部分
才可以按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非配偶间人工授精,产下孩子,
怎样认定为婚生子女?
人工授精主要有两种方式:同质人工授精(配偶间人工授精)、异质人工授精(非配偶间人工授精)。
结合我国对婚生子女认定条件,律师认为,利用他人精子人工授精生下的子女,其法律地位要被认定为等同于婚生子女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该子女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人工授精的;(二)采用人工授精方式生育子女必须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行为,如果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进行人工授精而生育子女,则不能认定为婚生子女。 妻子如果在未经丈夫同意的情况下实施了异质人工授精,丈夫对此可以适用婚生否定的制度。
漫画 雷小露
点个 赞 ,
感谢律师为我们科普!
供稿 /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家事团队
编辑 / 张韵韵
美编 / 晓彤
杭州律师事务所排行榜是怎么样的?
排名由高至低: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京衡律师集团、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浙江康城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浙江三善律师事务所、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浙江政法联律师事务所。
1、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创立于2006年,是由著名律师胡祥甫和朋友合伙创立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在杭州十大律师事务所最有影响力名气最高。公司拥有多名精英律师有丰富的经验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率的服务赢得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成立于1998年11月,是浙江省大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系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总所位于杭州,并在舟山、义乌设有分所。
迄今为止,六和律师事务所已与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社会团体等系统的1000多家客户建立了稳定的法律服务关系,并力争为更多的客户提供优质、高效、规范的法律服务。
3、京衡律师集团
成立于1997年由陈有西著名一级律师创立的一家专业的法律律师事务所,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拥有300多名专业律师,设有刑事、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海商、证券、民商事争议解决法律部等21个法律部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率的服务在国内有很高的知名度。
智仁律师事务所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名道律师事务所、智仁律师事务所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以上就是夜已尽殇未央为大家整理的《智仁律师事务所,名道律师事务所》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链接:https://www.lawyeranswers.com/42810.html欢迎转发给有需要的朋友!
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