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袁裕来的相关热点事件
- 2、袁裕来律师的微博,新浪网官方为什么要剥夺他的存在?他做了什么坏事??
- 3、袁裕来 出生年月
- 4、律师界是如何看待袁裕来、何兵这一类人的?
- 5、国内业绩突出有经验的擅长办理行政案件的律师是谁?在哪里?联系方式?急!!!
袁裕来的相关热点事件
微博发布“黄河兰州段漂浮万具死尸无人管”的信息,兰州市公安局否认
2013年3月24日,袁裕来通过其新浪认证微博发布信息【调查称黄河兰州段飘荡着至少1万具浮尸无人愿管】,其中说道“警方统计95%系自杀或失足,当地官员称部分浮尸分解在河水中或影响水质。看来,黄浦江飘荡些死猪,真不值得大惊小怪。亲爱的祖国,实在太让人不可思议袁裕来律师了。”并在微博中附加了相关视频和新闻链接。随后,该条微博被大量转发,截止2013年3月25日上午11时,该微博被转发近3万次,成为热议话题。
2013年3月25日晚,兰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袁裕来律师:“经过袁裕来律师我局调查,@袁裕来律师 所发的‘黄河兰州段飘荡着至少1万具尸体无人愿管’的微博信息是不真实信息。视频中所述地址的实名为‘什川小峡’,目前,该区域也已经没有发现有尸体漂浮。”
袁裕来回应称是来自凤凰网的报道 ,凤凰网明确了其来源是中国广播网。
微博发抵制凤凰古城旅游倡议
2013年4月13日,袁裕来通过其新浪认证微博发布信息【倡议:五一不去凤凰古城】,呼吁网民在“五一”假期不要去凤凰古城,以抵制收费。
2013年7月1日发微博表示从不刻意造谣:很长一段时间来,一直有人发帖说我系微博造谣传谣第一人,最高时每周造谣传谣8次,然后@我,并动用很多帐号,我从未理会。上星期,羽戈在百度百科发现同样内容(已被改),发帖调侃。特说明:1、我从不故意造谣传谣;2、由于急公好义,识别水平不高,又天性轻信,确转发过不实信息。
2013年7月15日在转发评论曾成杰死刑通知书时,又误把《刑罚执行通知》编号(2012)刑二执43214297号中的编号当成是人数排序号,少数网友质疑其律师身份。
袁裕来律师的微博,新浪网官方为什么要剥夺他的存在?他做了什么坏事??
我提一个他的事例好了,他想借夸清洁剂的方式吹捧日本贬低中国,后来发现他用来洗茶杯的清洁剂不仅不是日本的,甚至是洁厕灵。像这种又蠢又坏的人掌握了这么大的话语权,他如果不被微博除名,将是微博最大的失败!
袁裕来 出生年月
袁裕来,宁波市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宁波市律师协会刑事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近年来,因频繁在微博上发表吸引眼球的言论而被广泛关注。
中文名
袁裕来
国 籍
中国
民 族
汉族
出生日期
1966年4月
毕业院校
浙江大学
律师界是如何看待袁裕来、何兵这一类人的?
我是从事法律相关行业的,下面我说说我的看法。
首先
我不否认法律的工具以及其对社会的妥协机制实践的规范,我只是说法律是高于中国,立法过程中有一个问题,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选择性执法,普遍缺乏对环境的保护,为了改善这种情况,需要的是一些道德价值观和信仰的要求。
其次
如果法律不鼓动社会道德周期变化但勇敢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而一味姑息的舆论或个人利益的狭隘追求,它作为一种工具,是不值得尊重不值得捍卫的美国联邦法院也经历了特警判官史葛和Plessy v. Ferguson有这一分钟打在污渍脸上,只有爱和布朗诉Virginia教育局案的重大案件——不是因为在理论上他们是完美的,而是因为他们在法律的框架下规范时代的道德要求。
最后
它说“理智但勇敢”,每个人都应该知道我现在对法人缺乏什么。
当我读美国法学院之间的点,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教授和学生虽然有各种高调的政治团体,同性婚姻,堕胎的美国狙击手电影如上帝或劣质的洗脑,很多问题是完全没有共同语言,但每个人都会以理性的方式,充分利用到他们的观点,法律知识。虽然有些论点是有失偏颇的,但它的漏洞却层出不穷,论点完全是由头决定的,但我们必须努力改进这个过程,尊重逻辑,绝对不要个人攻击底线。
总结
我认为这是所谓法律界的基本原则和荣誉感。即使是浪漫主义和思想混乱,法律人也应该有起码的骑士精神。
国内业绩突出有经验的擅长办理行政案件的律师是谁?在哪里?联系方式?急!!!
袁裕来律师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副主任、执委。
我国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专门承办行政案件的专职律师。故有“行政诉讼第一人”之称。
可以先看一下他的博客:
我接触过,很强势,打行政官司,找他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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