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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财产纠纷,工商局有权那你绝对错吗?

1重庆律师在线,工商局处理消费者经济纠纷,。

2重庆律师在线,工商局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3,工商局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重庆律师在线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11)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2)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3)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14)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15)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重庆律师在线他事项。更多精彩内容来源重庆律师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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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抽象政治行为”?

只听说过抽象行政行为重庆律师在线,还没听说过抽象政治行为重庆律师在线的提法。

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是根据作用对象的不同对行政行为所作的划分。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重庆律师在线,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用等行政执法行为,以及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行政司法行为都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未来发生的不特定的事项和不特定的人设定权利义务,制定普遍性行为规则的行为。也可以说是行政主体以一类事、一类人为对象制定行政规范的行为。其特点是重庆律师在线

(1)对象的普遍性。抽象行政行为以普遍的、不特定的人或事为行为对象,即它针对的是某一类人或事,而非特定的人或事。

(2)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首先,抽象行政行为具有普遍的效力,它对某一类人或事具有约束力。其次,抽象行政行为具有后及力,它不仅适用于当时的行为或事件,而且适用于以后将要发生的同类行为或事件。

(3)不可诉性。抽象行政行为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直接对象。

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各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的行为,都属于抽象行政行为。再如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的行为,都是针对一类事或一类现象所做的具有广泛约束力的行为,因此都是抽象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划分并没有绝对的界限。实践中常有这样一些情形,如相对人特定,而事项并不特定,或者相对人不明确,而事项却是特定事项。这些情形一般应视为具体行政行为。因为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的划分对相对人的行政复议申请权和行政诉讼的诉权有直接影响,所以划分时应尽量从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出发,充分保证相对人复议申请权和诉权的有效行使。例如在分析事项是否为特定事项、相对人是否为特定相对人时,首先要看范围是否明确,而不看数量的多少。如政府关于房屋动迁的公告,只要动迁的范围是明确的,就应视为具体行政行为,而不要因为该范围涉及住户多而认为相对人不属特定相对人,而把公告看成抽象行政行为。其实只要范N明确,这个范围内的量,就是一个特定的量。此外,行政机关有时还以具体行政行为的形式作出抽象行政行为,或者以抽象行政行为的形式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对这两种情形,也都应认定为具体行政行为。

另外,也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进行区分:

1、看行政行为是不是可以反复适用。由于行政机关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是采取“一事一理”原则,应此只有一次有效,不能反复实施的行政\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反之,能够反复实施的行政行为属于抽象行政行为。如:某市工商局针对该市农贸市场内个体户摊位每月征收的20元的工商管理费,这一行为可以反复实施,所以它属于抽象行政行为,但是该工商局不能就此决定重复收费,所以它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看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是否具体明确,是否针对具体的人直接产生法律后果。如:某市政府关于房屋动迁的公告要求每户居民集资50元,制定和发布这个文件的行为没有针对某个具体的人,还不能直接产生法律后果,所以它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重庆律师在线;但是,如果是某街道办事处根据市财政局的委托征收张某50元集资费的决定,由于它直接针对具体的个人,且使张某少50元财产,产生了直接法律后果,所以它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出国打工没有签合同,但是工资发了,我又不想去了,合不合理?需要赔偿吗?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离职,也是应该支付劳动者工资。并且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更多精彩内容来源重庆律师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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