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部门有哪些职权根据我国

导读: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反不正当竞争部门有哪些职权根据我国,不正当竞争有可能承担哪些责任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一、反不正当竞争部门有哪些职权根据我国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监督检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部门,有检查、询问、查询复制、查封扣押和处罚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监督检查部门调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

(二)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及其他有关单位、个人,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提供与被调查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

(三)查询、复制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账簿、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

(四)查封、扣押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

(五)查询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的银行账户。采取前款规定的措施,应当向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采取前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措施,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监督检查部门调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应当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不正当竞争有可能承担哪些责任

1、民事责任。

如果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带来损害的,经营者应承担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

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2、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要通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来实现。

行政责任的形式主要包括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消除影响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等形式。

3、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适用于那些对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和社会经济秩序损失严重、情节恶劣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只对经营者承担刑事责任作了原则规定,确定具体的刑事责任要适用我国《刑法》的相应规定。

以上就是程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反不正当竞争部门有哪些职权根据我国》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链接:https://www.lawyeranswers.com/34720.html欢迎转发给有需要的朋友!

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

Like (0)
Previous 2023年 1月 3日 下午5:40
Next 2023年 1月 3日 下午6:00

相关推荐

  • 法律对独资经营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导读: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企业负责人是投资者本人。企业负责人姓名须与身份证相符,不得使用别名。按照我国现行税法有关规定,私营独资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按规定缴纳私营企业所得税。

    涉外专长 2022年 12月 13日
    30400
  • 最新投资合作终止协议范本

    导读:1、首先写明甲方与乙方信息。2、鉴于:现甲方要求退出投资,乙方同意甲方退出。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退出煤矿投资一事,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以资共同信守。4、具体意见,列明双方责任与义务。5、结尾: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涉外专长 2022年 12月 13日
    26300
  • 供货合同纠纷属于商事纠纷吗

    导读:关于供货合同纠纷是否属于商事纠纷的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合同纠纷的详细情况才能分析,比如在供货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违约问题发生的纠纷,就不属于商事纠纷,是一般的民事纠纷,但是,因供货问题发生的纠纷属于商事纠纷。

    涉外专长 2022年 12月 13日
    23000
  • 涉外仲裁管辖权是怎样的?

    导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是我国的常设涉外仲裁机构,也是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仲裁机构。涉外仲裁和涉外诉讼,都是解决涉外民事纠纷的重要方式。它们共同担当着解决涉外民事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的任务。

    涉外专长 2022年 12月 13日
    21900
  • 关于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有哪些规定?

    导读:规定有一定要适用情势变更的原则,对双方利益的关系要进行合理的调整。要公平公正的解决违约责任问题。在法律的范围内调整违约金的数额。一定要区分清楚什么是可得利益损失以及可调整的可得利益损失。

    涉外专长 2022年 12月 13日
    22900

发表回复

Please Login to Comment

请扫码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