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民事诉讼时效不得超过多久

导读: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民法典民事诉讼时效不得超过多久,民事诉讼时效的起算方法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民事诉讼时效不得超过多久

民事诉讼的时效一般不超过3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民事诉讼时效的起算方法

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

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3、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时开始计算。

4、附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到达时开始计算。

5、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6、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或损害发生时起计算,损害事实发生时,受害人知道的从损害时起算;

损害事实发生后,受害人才知道的,从知道时起算;

在人身损害赔偿中,侵害当时即发现受伤的,从侵害当日起算;

侵害当时未曾发现的,事后经检查确诊并证明是由该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法律另有规定的,依据规定处理。

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以上就是罗律师为大家整理的《民法典民事诉讼时效不得超过多久》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链接:https://www.lawyeranswers.com/29775.html欢迎转发给有需要的朋友!

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尽快删除。

Like (0)
Previous 2022年 12月 29日 下午6:30
Next 2022年 12月 29日 下午7:04

相关推荐

  • 原告只有转账证明的被告有责任举证吗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原告只有转账证明的被告有责任举证吗,原告只有债权凭证的被告该如何举证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诉讼仲裁 2022年 12月 15日
    17500
  • 民法典如何界定单独民事法律行为

    导读: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民法典如何界定单独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有哪些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诉讼仲裁 2022年 12月 28日
    19200
  • 民法典的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是什么

    导读: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民法典的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是什么,先诉抗辩权的两个属性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诉讼仲裁 2022年 12月 29日
    17400
  • 财产保全申请书被申请人可以是多个吗,相关法律规定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财产保全申请书被申请人可以是多个吗,相关法律规定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诉讼仲裁 2023年 1月 3日
    16700
  • 民事主体的资格如何认定,民事义务类型有哪些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民事主体的资格如何认定,民事义务类型有哪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诉讼仲裁 2022年 12月 13日
    18200

发表回复

Please Login to Comment

请扫码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