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破坏军婚女方是否犯罪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法典中破坏军婚女方是否犯罪,破坏军婚罪的类型有哪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一、民法典中破坏军婚女方是否犯罪

要看具体的情形;

如果是女方和男方自愿发生的关系,那么就男女双方都构成犯罪,按照刑法第259条的规定处罚。如果男方强迫女方发生的关系,那么就应该按照破坏军婚和强奸罪一起处罚。《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破坏军婚罪的类型有哪些

(一)重婚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骗取结婚的;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

(二)同居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较长时间公开地或秘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这种关系不仅以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基础,往往有经济和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关系,而不同于一般的通奸关系。

(三)通奸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长期通奸,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夫妻关系破裂严重后果的。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破坏军婚女方是否犯罪主要是女方在其中所处的关系是什么,如果是自愿的,那么是构成犯罪的,如果只是被害人的身份,那么就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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